1、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条例》,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令全旗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2、组织实施广播电视的重大宣传和报道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节目质量。
3、负责全旗电视节目的转播任务以及本地节目的制作、播出、传输覆盖任务,确保广播电视正常运行和安全播出。
4、贯彻执行广播电视产业的政策,开发广播电视资源,促进广播电视产业发展,增强广播电视系统的综合实力。
5、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