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尔基第一中学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使学校“优秀教师”评比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教师”评比对象与条件
1.“优秀教师”评比对象为学校在岗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2.基本条件:热爱本职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顾全大局,尽职尽责;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活动,教案完整,书写规范,备课充分,作业批改及时,用语规范,教学成绩突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有旷课行为;迟到或早退三次及以上;不写教案,不批作业;体罚学生;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课堂教学中因疏于管理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病、事假累积超过5天的。
二、量化计分方法
按照《 尼一中教师业务考核细则》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行测评量化打分,主要从政治思想(5分);出勤(5分);工作量(5分);业务能力(5分);教学计划和总结(5分);教研、教案(10分);上课(5分);作业(5分);辅导(5分);考试成绩(20分);监考评卷(5分);学分认定(5分);学生评估 (8分);课题研究(5分);值周工作(5分);奖励(积极参加教改活动,教学有特色,起到引领作用,主动承担示范课;主动承担班任工作,依据效果加分;承担备课组长工作;承担年级组工作;论文获奖;校外参赛课获奖或其他荣誉)等方面进行考核,两个学期的得分平均值作为当年的最后得分。
三、优秀教师评选程序
1.“优秀教师”评比每年进行一次,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评审。
2.“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为专任教师的20%,依积分从高到低进行预选。
3.校行政会审定评选比例为专任教师的10% 的“优秀教师”,并将名单公示。
四、奖励
获得“优秀教师”荣誉的,学校颁布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果连续3年当选,作为本专业或教研组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进修优先选送,在职称评聘时优先考虑。
尼尔基第一中学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