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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勒河镇2019年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976 来源:奎勒河镇 发布时间:2020-04-14 [ 字体大小: ]

      奎勒河镇2019年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有序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莫旗2019年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实施方案》(莫党办发(2019)56号)要求,稳步推进已垦林地、草地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压实责任、完善机制、规范制度,全面推进已垦林地、草地“退、还、打、管”各项工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立清还并进、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管护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全面实施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培育生态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升级,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生态致富双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工作任务

按照《莫旗2019年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实施方案》(莫党办发(2019)56号),我镇2019年完成退耕还林还湿还草7813亩,其中:还林3332亩,还湿666亩,还草3815亩。镇相关工作人员、包联单位、村“两委”委员、小组长、护林员均以包地块形式参与地块看护。(详见附表2)。各村今年必须全面完成已垦林地、草地的退耕还林、还湿、还草任务。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管的原则。把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推进落实纳入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规划,全镇一盘棋,上下齐抓共管,压实各相关部门与各村的责任,明确目标任务。

(二)坚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区域治理、相对集中的原则。

(三)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科学选择林种树种,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

(四)坚持科技支撑的原则。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的抗旱造林种草技术和科技成果,提高造林种草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鼓励优先发展经济林和高产优质牧草,提高退耕还林还湿还草的积极性。全面推行项目区禁牧制度,解决边治理边破坏、重造轻管的问题;同时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对拒不退耕并继续耕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依法追究,确保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建设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退”的任务。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涉及地块点多面广、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社会影响大。今年,要把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作为全镇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民动员,实施生态建设保护大战。村“两委”负主要责任,包联部门和国有林场积极配合。要将清退任务全部分解落实到各村,由镇细化到村,镇、村统一将林地清收指标全部“落点上图”,并明确2019年计划清收的地块。以村为单位对已垦林地草地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台帐,各村的林地清收任务一亩不能少,否则按未完成林地清收任务处理,并启动问责机制,对镇、村干部进行问责。镇党委、政府将责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组对各村进行督查,各村要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二)抓好“还”的任务。引导国有林场、个人、企业等多种主体形式参与还林还草工作,鼓励个人、企业营造经济林、密植培育大苗,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开展承包造林工作。按照“谁承包、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签订造林承包协议书。造林初植株数不得低于设计株数,当年成活率达到80%,三年保存率达到70%。对未达标的造林地块,要在造林后的当年、次年、第三年连续进行补植补造。依据造林成活率、保存率验收单支付造林补贴费用。村“两委”负主要责任,对无主认领的复垦地块,一律予以退耕。地边地头零星的小地块可以采取自然恢复。

(三)抓好“打”的任务。按照旗级方案要求,森林公安局、国有林场负主要责任,森林公安局将严厉打击毁林毁草开垦等违法行为,要依据林地草地清收清单,对复垦地块一律按新开林地草地立案查处,镇派出所、林工站、国土所、畜牧站、司法所等站办所加大对毁林、毁草违法开荒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向旗公安局申请警力支援和技术援助。

(四)抓好“管”的任务。采取划分三个片区,结合班子成员包村和部门包村、责任人包地块的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地块“四至”,责任到人建立台账。一旦清退的地块、还林还草地块出现复耕、复垦现象将追究责任人的监管责任,确保清退地块真正退下来、还得上、管得住、不反弹。管理主体是退耕还林还草承包户、生态护林员、林工站、林场、包村乡镇干部、森林公安局。由林工站、国有林场主管,镇人民政府、包扶单位、村“两委”协管。“地边地头、拱地头”的零星地块由相关农户负责看管,若再出现复垦问题,首先追查相关农户的责任。对村屯周边的分散林地、造林地块和还草地块,由生态管护员进行管护,对管护责任不到位的生态护林员,镇政府可及时撤换。

(五)强化档案管理,做到规范建档。建立镇村两级档案。清收回的林地草地和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地块必须落到地块上,要埋桩标识,按要求制作纸质图和矢量化电子图,建立详细的电子和纸质档案,镇、村要分别建立林地草地清收档案。做好生态建设责任落实等日常工作档案建设。对旗委、政府针对退耕还林还湿还草等生态建设与修复工作印发的有关材料、资料均要分年度建立详细的档案,对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中所形成的文字、图表、证卡、声像等资料进行集中、分类管理,做到档案建立与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各个环节同步,确保监督、检查、奖惩有据可查。

五、工作安排

(一)实施阶段(2019年3月5日-2019年10月15日)

  1. 全面压实各村清收已垦林地草地的主体责任。镇政府及林工站负责提供已垦林地清收地块的矢量化图斑和已垦草地相关材料,各村按照林草局提供的图斑和资料组织清收所辖区内的已垦林地、草地地块,完成好年度退耕还林还湿还草任务,以村为单位对已垦林地、草地登记造册,清收地块全部落实到户并进行公示7天,建立完整的清收地块档案和还林还湿还草地块台账。同时,各村对已垦林地、草地建档立卡,确定承包退耕户、承包地块、地块编号、退耕亩数、还林树种、还草品种,报镇林工站备案。各村必须在5月1日前,完成2019年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地块的确定工作。2003年以后清退的地块,如果享受粮食直补,取消粮食直补。
  2. 全面压实还林还湿还草的主体责任。全面抓好开垦林地草地地块的清收工作。抓住春、夏、秋季造林的有利时机,特别是春季造林的黄金时节组织开展造林工作。春季造林时间为4月20日—5月10日。优先安排退耕户造林,退耕户不愿意造林的交由企业或林场实施造林。镇林工站负责技术指导,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造林技术指导,从整地方式方法、栽植苗木种类、造林方式、植株配置等方面进行指导与咨询服务,做到适地适树,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注重实施,方便施工。组织企业、退耕农户按造林技术要求对造林地块进行造林,对春季造林成活率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地块可在雨季、秋季进行补植补造工作,直至达到合格标准。镇政府、国有林场与造林企业或个人签订管护协议,企业造林和个人造林由企业和个人自行负责看护防火、抗旱、除草等后期管护及补植补造等工作。造林成活后,造林户不愿管护的可以交由林场管护。
  3. 全面压实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管理、管护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管护员责任制度,落实村对已垦林地草地清收、还林还湿还草地块的管理责任,建立最严格的林地草地用途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以村为单位的已垦林地草地清收、还林还湿还草档案管理体系。各村建立以户为单位的已垦林地草地清收地块及还林还湿还草档案,明确管护、管理主体责任,同时报镇林工站备案。

(二)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30日)

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旗林草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包括造林成活率、面积核实率、种苗合格率、后期抚育管护、还草地块植被恢复和监管、档案建设等,逐村、逐户、逐地块全面开展检查验收,填写验收单,作为财政支付还林造林补贴的凭证。

(三)考核阶段(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结束后,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将组成专项考核组,对各村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序。

六、资金安排及拨付方式

资金来源:主要整合林业工程项目资金(以三北防护林项目资金为主)、地方财政补助、群众投工投劳三部分组成。

补助资金安排:为保障造林前期工作,实行经费保障和奖励机制,造林前提供苗木补助款100元/亩,还林栽种后再奖励15元/亩。按照三北防护林项目补助资金兑现方式,造林验收合格后补助500元/亩(含规划设计费、工程验收费),第一年成活率达标后拨付60%,第三年保存率达标后拨付剩余款项。

七、保障措施

为扎实有效地推动全镇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各村、各有关站所要集中精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巩固我镇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建设成果,推动我镇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有序开展。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镇、村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广播村村响、网站、宣传标语、宣传单、微信等新闻媒体,对生态建设和保护等内容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积极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镇2019年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划分三个片区,结合班子成员包村和部门包村、责任人包地块的生态建设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镇与村“两委”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确保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有序推进。

(三)采取多种方式,分类引导实施。镇政府、各村、各有关单位和站所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建设,让企业的资金、技术、市场优势与退耕农户的劳动力、土地资源优势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林业大户)实施造林,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具体工作措施为:

  1. 镇、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场造林。国有林场、造林主体和镇人民政府签订造林承包协议书,三方严格按照造林承包协议书约定执行。
  2. 发挥国有林场主体作用,实施好退耕还林造林。各村要安排适当的造林地块交付林场负责还林。通过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金支持,发挥和调动林场职工积极性,以实施三北防护林重点区域绿化等生态项目为支撑,全力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3. 责令开荒者主动放弃开垦地块。对主动清退违法开荒地块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可酌情处理。对公职人员违法毁林毁开垦行为,一经查实,移交纪委监委、组织、人社部门依照相应规定处理。

(四)完善执法机构,强化法制宣传。各有关站所和部门要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要加强法制宣传,发布退耕还林还湿还草等有关公告,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的法律、法规,使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建设全过程公开化、规范化,要充发挥林工站、国有林场的作用。通过成立巡护队等方式,加强日常管护力度,使巡护工作常态化。加大宣传力度,对违法侵占林地草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加大投入,加强资金保障。按照《莫旗2019年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给予造林苗木补贴,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争取国家生态建设资金投入,增加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经费和车辆保障。

(六)抽调精兵强将,加强人员保障。为确保退耕还林还湿还草人员力量,各村安排专人配合林工站和林场做好清退档案和还林还湿、还草的外业调查、作业设计、档案管理等,镇有关站所要积极参与配合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各村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包村干部作用,确保协同开展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

(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全镇退耕还林还湿还草工作进度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采取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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