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村帐乡代管工作,我们对该村养殖场财务2020年进行了审计,我们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财务审计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制度》及旗委旗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是该村的责任,现将审计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有关处理建议汇报如下:
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二0二0年
一.总收入:60014.90元
上年结转:10014.90元
1.经营收入: 50000.00元
其中:养殖场承包费 50000.00元
本年结余 : 60014.90元
结转下年: 60014.90元
村书记签字:韩瑞华 被审计单位意见
村主任签字:潘凤伟
村文书签字:高建平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