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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号通告

访问次数: 435 来源:塔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十九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关于进入莫旗人员(非武汉、湖北地区相关人员)的执勤检测工作

(一)在莫旗工作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并签署《莫旗外来返莫人员居家隔离协议书》后进入旗内,保留视频资料,自行居家隔离14天,通过电话、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由所在单位负责人落实监管责任。

(二)莫旗户籍且在莫旗长期居住的无工作单位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并签署《莫旗外来返莫人员居家隔离协议书》后进入旗内,保留视频资料,自行居家隔离14天,由居住地乡镇、行政村负责人(社区网格长)和亲属共同落实监管责任。

(三)对因志愿服务、救灾救护、运输应急和生活物资跨旗市区通行的,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登记个人信息后方可通行。

(四)因其他特殊情况来莫旗人员,须经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判同意后,可进入莫旗。

二、关于离开莫旗人员的执勤检测工作

(一)非武汉、湖北返乡人员,确需外出且近期不返回的,登记信息并书面承诺做好个人日常防控措施,经体温检测合格后,可离开莫旗。

(二)非武汉、湖北返乡人员,确需外出且近期返回的,个人上报申请书,明确外出事由、外出地点、行程安排、返回时间等信息,承诺外出后不到人群聚集处,并做好个人日常防控措施,经所居住乡镇、行政村负责人(社区网格长)签字同意,体温检测合格后,可离开莫旗,相关材料报所属乡镇备案。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需离开莫旗人员,须经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判同意后,可离开莫旗。

同时,各乡镇不得在所辖各村主干道设置障碍,妨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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