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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通告

访问次数: 441 来源:塔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三十一号通告

 全旗广大居民群众:

我旗现确诊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患者敖某于2020年1月20日5时陪其舅舅自驾车从尼尔基到齐齐哈尔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预约颈部腺体手术事宜,当日13时驾车返回尼尔基。2月1日出现畏寒、发热、伴咽干、头晕等症状,就诊于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结合临床特征和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等结果,旗人民医院于2月3日1时26分网络报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例,23时52分由疑似病例订正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敖某是莫旗首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之母,郭某是其祖母,均为首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发热等异常临床症状。结合临床特征和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等结果,旗人民医院于2月4日15时46分网络报告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2月5日凌晨呼伦贝尔市实验室二次核酸检测阳性结果,经旗人民医院专家组会诊后,于8时26分订正为确诊病例。

以上3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43人,其中集中医学观察15人,居家医学观察28人;均无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

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其密切接触者需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要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登记,面对面登记时要全程佩戴口罩。乡镇、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旗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如有发热症状请就近到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集中和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可致电24小时咨询电话,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旗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4612914。

旗人民医院电话:4623038。

目前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呼伦贝尔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与医院积极配合治疗中。全旗市场物资储备充分、价格平稳,请居民群众消除恐慌心理,不要以谣传谣,不要哄抢物品,要相信政府和医疗机构的准确处置和医疗措施,自觉遵守旗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管理,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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