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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通告

访问次数: 389 来源:塔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十二号通告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干扰和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极易引发疫情散发传播和社会恐慌,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近日,莫旗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起干扰和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案件,对违法人员闫某山、王某亮处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

1.闫某山寻衅滋事案。1月28日,莫旗腾克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关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请民警核实处理。接警后,腾克镇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查,发布信息者为莫旗腾克镇人闫某山(男)。1月28日15时许,闫某山在明知全国防范疫情工作的情况下酒后无故在微信朋友圈发了“…武汉……”的虚假信息,影响了当地村民的生活,对社会造成恐慌,目前该信息已被删除,闫某山被莫旗公安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王某亮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1月29日12时许,莫旗嫩江大桥防疫检测站工作人员例行检查一辆轿车(黑BUJ###)驾驶员王某亮拒不配合检查工作。经查,司机王某亮(男,户籍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月29日12时许,驾车途径莫旗嫩江大桥防疫检查站,我旗检查站工作人员对司机进行询问,发现王某亮不是本地居民,劝其原路返回或者绕行,王某亮执意通过检查站。被检查站民警将其传唤至尼尔基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目前王某亮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王某亮被莫旗公安局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处行政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工作指挥部提醒全旗广大居民群众,要自觉遵守莫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工作指挥部的相关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对谎报瞒报实情、干扰妨碍疫情防控、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煽动群众情绪、制造社会恐慌等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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