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农科发〔2019〕296号
关于同意郑振凯禾襄生态养殖场扩建的函
塔温敖宝镇人民政府:
根据《塔温敖宝镇人民政府关于禾襄生态养殖场占用草原的函》(塔政字〔2019〕3号)、《塔温敖宝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郑振凯禾襄生态养殖场占用草场建设的批复》(塔政字〔2019〕1号)、莫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禾襄生态养殖场扩建项目的意见》(2019046)和《草原权属证明》等相关要件。经郑振凯禾襄生态养殖场建设单位申请,塔温敖宝镇畜牧兽医站组织畜牧专家对场址进行现场勘查,同意扩建1332平方米,用于发展畜牧业生产。
该建设项目地址位于塔温敖宝镇民兴村东北,西侧距莫旗至卧罗河段公路距离为1500米,西南距离民兴村距离为1200米,北侧靠山地,南侧为草地。该地块土地属性为天然牧草地,扩建占地面积约1332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附属设施建筑面积94平方米。
经勘查建设地址符合《畜牧法》有关规定和《莫旗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要求、畜禽养殖场建设条件和技术要求。可以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该养殖场建设的相关手续,并严格按照《莫旗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8年-2020年)的通知》(莫政办发〔2018〕43号)及畜禽养殖场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活动。
此报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