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莫旗教研培训中心支部委员会
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我支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下届支委会拟设委员3人,由本届支委会主持,在全体党员大会上采用差额选举办法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4人,差额1人。
二、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
三、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累计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则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则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是否超过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对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有权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每提一名另选人,必须同时否决一名候选人。另选人的数量,不能超过否决的候选人的数量,如超过即为废票。如对候选人表示弃权,则不得另选他人。
五、划票时,表示赞成的划“○”;表示不赞成的划“×”;表示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六、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七、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各1名,由党员大会从非候选人中推荐,并表决产生。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箱验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结果。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