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二条位富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兰期间入住宾馆(包指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到自治区外出差,按照财政部统一发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附表1);エ作人员到自治区内盟市、旗、乡镇所在地出差,按照莫旗党政机关旅费标准执行(附表2)
根据市场价格季节性变化情况,住宿费限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出差人员无住宿发票,一律不子报销住宿费。
浮一定比例、具体上浮比倒按照财政部另行规定发布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