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立行立改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职责分工及审批额度作如下调整:
(一)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确定单立志分管负责财务工作。党政“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党政“一把手”不行使财务支出的直接审批权,确定由单立志领导分管负责财务支出的审批,财务支出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联签制。
1、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2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领导签字,2000元以上的由以上人员签字外,政府办负责人李少波主任同时签字,审核合格后报账。
2、业务专项经费的支出。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
3、大额资金的支出。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理财小组组长及主管财务单立志和单位负责人同时签字签字,审核合格后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