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职教中心党支部工作制度计划
2014年学校党支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重要精神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紧紧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原则,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设学习型、组织性与服务型党组织。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组织保证。为此,特制定系列制度,计划如下:
第一条工作原则:
党组织的工作着力点要放在“服务、促进、引导、保证”上,处理好党组织的政治保证作用,紧紧围绕教育教学开展党建工作。
一、围绕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二、把保证和促进教育改革、加强管理、推进教学、提高质量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三、加强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二条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
二、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服务,对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校发展出谋献策。
三、从学校实际出发,切实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党组织生活,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党员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维护国家利益。
四、围绕教育教学开展活动,团结和带领教师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五、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六、协调校长与教师群众的关系,支持原则,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主动加强与学校所在地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沟通联系,促进学校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八、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九、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职工教育工作,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师队伍,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建设有学校自身特色的学校文化。
十一、负责实施对学校党员的监督,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对违反党章有关规定的党员进行处理。
十二、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制度
一、组织生活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
(三)组织生活会前,支部应召集党小组长开会,分析党员队伍的状况,做到解决问题心中有数,同时支部应提前向党员发出通知,让党员作好思想准备。
(四)组织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总结一段时间以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的情况,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整顿思想和作风。同时,就党员之间、党员同领导之间、党员同群众之间的问题进行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
(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但不能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以达到增强党的战斗力的目的。
(六)组织生活会后,对党内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或突出性的问题,要引导党员制定整改措施,支部抓好检查和督促,切实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对于党员向支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抓好实施,并发动党员进行监督。
二、民主生活制度
党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检查执行党的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或增减。
(二)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
2、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按时收缴党费。
3、检查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支委反映党员、职工的要求以及关心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
4、协助支部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及鉴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5、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作风的汇报,并及时向支部汇报。
组织党小组的党员积极贯彻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员在学校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联系群众制度
支部和党员要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同群众交知心朋友。适时召开党群座谈会,听取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沟通思想,融洽党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
五、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支部每年一次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年底或次年年初。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评议结合党内外测评,在党内民主测评与党外代表测评的基础上,再进行党内评议。评议时,首先由每个党员进行自评,然后党员之间进行互评。
(二)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确定等次。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六、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应在支部委员会的主持下,组织全体党员加强学习。
(二)、学习内容:党章及其它党的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业务知识,科学文化知识。
(三)、学习的形式:党课(原则上支委委员应每人每年上一次党课)、专题学习、讨论、自学、写心得体会、外出考察革命圣地等。
(四)、纪律保证:集中学习时,党员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旷会,有事应向主持人请假。
(五)、党员集中学习原则上每两个月一次。
(六)、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1、党课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2、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3、党课教育内容由支部统一安排。
4、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支部应指定专人,联系实际,认真备课,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专题讨论、演讲以及作业、测验、知识竞赛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七、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党支部要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建好党员档案。
(三)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局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执行。党费收缴以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上交局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