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职教中心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旗纪委和教育局的领导下,校党支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围绕全校重点工作的开展,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认真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为我旗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理论学习领导小组,把廉政教育纳入全校学习计划,每月一个学习主题,一名领导负责,形成了党支部统一领导,纪检委员协调,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是结合开展“转变作风、促进发展”学习整改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建制三个阶段的活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全校上下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在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改进方向的基础上,校党支部研究制定了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以提高干部理论素养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在提高干部理论素质方面,我们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以集中学习为主,自学为辅,兼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等方面的内容。
(四)是突出特色,分类施教。根据我校职业教育的实际,我们坚持每年开展1—2次年度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活动。校长代表学校领导班子针对我校干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要求。
二、完善落实规章制度,推动源头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全校工作的各个环节。认真学习制度,不断完善制度,勇于创新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上一年,我校党支部多次召开会议,把统一修改完善规章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依照中央《实施纲要》,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三是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监督落实。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政务公开等制度,增强工作的预防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抓好检查监督,确保党的纪律和决策贯彻落实。
通过强化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共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一是校主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并要求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规章制度,按照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各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五不准”的规定,要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二是利用集中学习、会议培训专项检查等形式经常督促党员干部执行党中央、自治区以及呼伦贝尔市下发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督办,防止违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发生。三是对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认真登记受理,实行分级办理和首问负责制,做好信访的分流、查处、回复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一是按照“层层有责,人人有责”的工作思路,坚持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共同抓,“谁分管,谁负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和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在受理投诉和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中的职责范围和分工配合的具体要求,增强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失位必究。三是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工作一道同安排、同落实、同奖惩,考核结果与干部政绩评定、评先、任用挂钩,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了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活动,树立职业教育的良好形象。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了相关的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坚持“标本兼治、创建并举”的原则,创新活动方式,改进活动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作制度,严格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质量,增强了全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大力倡导崇廉尚俭,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为了保证活动收到实效,我们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通过各项教育活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各项业务的发展,展示了职教中心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