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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莫旗委统战部预算公开说明

访问次数: 1119 来源:统 战 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019年莫旗委统战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十二、附表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8.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2019年莫旗委统战部预算情况公开说明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大力推进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要求和呼伦贝尔市委、政府的有关部署,莫旗委统战部对相关材料进行了整理和统计,现将莫旗委统战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1. 莫旗委统战部主要职责、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旗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的作用,组织落实旗委关于统战工作重要部署,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莫旗统一战线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旗委和市委统战部报告全旗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旗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旗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旗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工作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各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是否保留)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研究拟订莫旗民族工作的措施并推动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莫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七)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宗教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牵头推进落实。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留学人员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

(九)推动贯彻落实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督查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了解掌握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提出全旗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旗对台工作,开展对台宣传、涉台政策形势教育、对台研究工作,指导全旗对台交流交往工作,管理涉台行政事务,协调指导对台经贸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全旗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旗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拟订侨务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督查落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联系海外侨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十三)受旗委委托,领导旗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莫旗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十四)完成旗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莫旗委统战部编制核定行政人员5人,事业工勤1人(实配6人),退休6人。设党外人士、综合办公室和民族宗教、经济办公室两个职能科室。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莫旗委统战部预算收入为83.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7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较2018年增加13.34万元,增加18.94%。

(二)2019年,莫旗委统战部预算收入为8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9万元,占比95.23%;项目支出4万元,占比4.7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三)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8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3.34万元,增加18.94%。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莫旗委统战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为83.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79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较2018年增加13.34万元,增加18.94%。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按类款分)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05万元,占比74.05%。比去年增加30.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单位公用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万元,比去年增加2.05万元,增加52.16%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81万元,占比5.74%,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53万元,增加110.9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万元、比去年减少22.2万元(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52.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加。(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减少0%。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A货物类0万元、B服务类0万元、C工程类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一)2019年公务用车情况

截至2019年末,莫旗委统战部共有车1辆,为执法执勤和综合执法用车1辆。

(二)2019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莫旗委统战部办公用房面积103.78平方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九、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0个,公开绩效目标0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0%。

十、名词解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各单位从各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各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性支出。

(四)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经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八)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九)基本建设支出:反映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包括政府性基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吉斯,联系电话:13704702939

十二、附件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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