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全旗农村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莫旗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莫政办字〔2014〕21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办事处都能够按照全旗的统一部署,依据“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坚持好”的基本要求,开展了以清除陈年垃圾、环卫基础设施、日常保洁、镇容镇貌、交通秩序五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城乡环境面貌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街道环境卫生变化明显。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逐步健全。各乡镇、办事处自收到莫政办字〔2014〕21号文件之后,迅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村委会主任和乡镇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同时,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深入一线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村及时提出整治要求,做到了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制度健全,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保证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为了达到既能使整治取得实效,又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不引发社会矛盾,各乡镇、办事处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动员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综合整治的重要手段,迅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板报、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动员,大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为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广大群众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内容、目标要求等有了明确的认识,支持和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三、突出重点,整治效果比较明显。一是垃圾清理较为彻底。通过反复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加大了对乡村结合部、背街小巷、城区出入口、集市、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对于人力无法清理的垃圾,均雇用挖掘机进行推平和填埋。二是街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重点加大对乱倒垃圾的单位和商户进行整治,采取专项治理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城区内道路两侧所有单位、个体商户、居民等责任单位(人),对其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住所周围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除,并组织辖区内各学校中小学学生,对主要街道环境卫生及死角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交通秩序逐渐规范。各乡镇、办事处均开展了针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随意乱停乱靠、乱摆乱放行为的整治工作,交通秩序有所好转。
四、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乡镇、办事处普遍要求道路两侧所有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包整洁卫生、包绿化美化、包无乱停乱放,做到了有责任,有监督,有标准,有奖惩。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城乡管理长效机制。各乡镇、办事处普遍出台了各类管理制度,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了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序推进。
五、部分乡镇在环境整治中的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红彦建立专业保洁机构、有专职保洁队伍、成立乡镇城管大队;腾克已着手全镇绿化工作;宝山镇与临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登特科成功动员商户门前自行硬化;奎勒河增设垃圾箱数量,主要街道每25米放置1垃圾箱,切实方便了群众使用;额尔和等悬挂横幅标语、街巷广立宣传牌;西瓦尔图联合相关部门维持集市车辆停放运行秩序等等。但也有个别乡镇、办事处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还停留在计划时期,整治效果不明显。
此次活动通过不断完善乡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乡村建设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了城乡环境质量、卫生水平,为广大群众营造了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乡村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