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和省委、旗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和支部工作安排,为抓实抓好学习教育,确保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学习计划。
一、学习内容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重点学习党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辅助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党史、新中国史著作。
二、学习安排
采取个人自学与撰写思想汇报有机结合的方式,将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一)个人自学
学习时间:9月中旬—11月下旬
学习方式:认真学原著、悟原理,围绕重点学习内容,每天坚持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和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开展学习,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
学习任务:
1、9月中旬至9月底,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
2、10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重要讲话》
3、11月,学习《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等党史、观看主题教育红色电影《红星照耀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