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旗委统战部班子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掌握《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入查摆问题,现对照检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
(二)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三)在作风方面
(四)在担当作为方面
(五)在组织生活方面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七)向组织说明的个人事项
一是住房用车情况。二是办公用房情况。三是配偶子女情况。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常委班子结合近年中央查处的典型案例,结合呼伦贝尔市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反面案例,认真汲取教训,反躬自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
(一)在政治合格方面。深刻分析和查找,现实中,我们少数同志政治意识淡化,从政治上全局上分析问题不够;有的政治上自由散漫,对上级党委和旗委的决策部署说三道四;有的背地里,什么话都敢讲,什么信息都敢转发,对灰色“段子”喜欢收集、乐此不疲。少数同志政治理论学习意识不强,对“双休日讲座”、“干部讲坛”、专题培训能推则推,被动应付,因此,在把握政策、消化政策上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工作思路不宽、措施乏力,导致在争取机遇、资金、项目方面常常陷于被动局面。这些现象,都是党性不纯、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强的具体表现。因此,我们还要紧紧扭住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根本,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始终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
(二)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深刻分析和查找,对照工作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有时未能按规定程序落实标准和要求。例如,在项目推进上,存在边向上级申报、边做前期可研,边做招标手续、边施工建设,承诺配套资金、未能实际到位等诸多问题。抓工作落实行动迟缓,积极性和主动性差;在项目争跑上跟踪盯紧不够,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一些好项目与我们失之交臂。对照党章要求,我们在执行纪律规定方面存在自由散漫、标准不高的问题;少数同志来得及就请示汇报,来不及就应付了事,久而久之形成“破窗效应”,客观上也给基层干部树立了一种不良导向。《永远在路上》告诉我们,一些“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不归路,都是从突破纪律底线开始的,最终丧失党员信仰,成为“阶下囚”。事实证明,执行纪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要在执行纪律上狠下功夫。
(三)在品德合格方面。深刻分析和查找,对照“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具体要求,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志忘记了党章中的规定,服务宗旨淡化,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不强,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方面做得还不够到位,特别是面对当前,我旗经济总量小、立旗支撑项目少、瓶颈制约严重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还缺乏敢拼、敢试、敢闯的勇气和魄力,导致发展与周边旗市相比 “标兵渐远、差距加大”。有些同志奉献精神、勤勉精神弱化,干事创业激情减退,固步自封、不思进取;超前意识不强,化解矛盾、破解瓶颈的办法不多;工作标准不够高,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缺少敢于担当和勇于负责的工作劲头。实践证明,干部的德才状况直接关系着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要大力提高领导干部道德素质、品德修养,这样才能经受住多重考验,正确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四)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深入分析和查找,我们对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科学把握还存在一定差距;对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跨境旅游办法措施不多、效果不是很明显;对国家、自治区投资政策导向研究不够深入,在项目资金争取方面还有待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集中暴露出我们有些同志对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区市两级党委、政府的新决策、新部署漠不关心、不求甚解、知行脱节。还有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等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可以说,出现这些现象,根子在思想教育不够上、出在日常管理不严上,现在必须要以《准则》《条例》为遵循,紧盯不放、寸步不让,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今后,我们将抓住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党性分析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整改落实。
(一)全力抓好发展第一要务。一是要在稳定经济增长上谋实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呼伦贝尔第四次党代会和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一个总目标、两个屏障”“三条底线”“四个高于”“五化协同”“六大基地”“七网七业七新”为统揽,结合旗情实际,找准工作抓手、工作重点、工作切入点,自觉在全区、全市发展大局中找准新左旗的战略定位,完善发展思路、强化发展举措,扩大经济总量,提升质量效益,推动经济发展向更高水平迈进。二是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求实效。深化对旗情实际的认识和把握,紧紧围绕资源优势,着力培育壮大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旅游文化、清洁能源、口岸商贸等特色主导产业,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形成产业多元化发展模式,构建呼伦贝尔市重要的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清洁能源输出地、综合性旅游目的地以及绿色产业集聚、循环发展示范区。三是要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办实事。坚持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聚焦重点、完善措施,找准工作开展与群众需求的结合点,切实抓好“棚户区改造”等关系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举全旗之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千方百计做好创业就业工作,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做到政治合格。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在今后工作中,常委班子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做政治上的清醒人和明白人。一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看齐,向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将共产主义信仰做为不变的承诺、不懈的坚守,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十届二次全委会、呼伦贝尔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深化对全旗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把稳思想之舵。三是要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和方式方法。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六个一”工作要求,带头参加自治区“双休日讲座”、“干部讲坛”、廉政警示教育等培训学习,坚持每年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2次,举办读书会2次以上。
(三)严格锤炼党性,始终做到执行纪律合格。党性修养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党性锤炼永远在路上。常委班子将把锤炼党性作为一项根本的政治追求和精神追求,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始终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要尊崇和维护党章。切实增强全旗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五个必须”和“八个不得”的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抓好党员干部日常监管,建立完善“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把对党忠诚体现和落实到全方位、全过程。二是要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认真解决好理想信念不坚定等突出问题;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三是要坚持秉公用权。紧紧围绕“四个着力”的部署要求,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核心位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敬畏权力;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完善重大决策科学论证及合法性审查机制,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要严格执纪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3”制度体系,坚持“一手抓好制度建设、一手抓好制度执行”,扎实推进党内制度和各项工作责任化、目标化、常态化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要求,继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好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等制度,解决好“宽、松、软”等问题。
(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做到品德合格。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常委班子将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全旗党员干部立好标杆、作好表率。一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贯彻《呼伦贝尔市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我旗贯彻落实制度,始终带着问题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开展调研,努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二是要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旗级领导干部包扶苏木镇、联系贫困嘎查工作制度》等要求,强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工作,扎实推进“三级示范抓引领”行动,巩固提升“党员中心户+协会”工作模式,始终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三是要贯彻民主集中制。深入落实《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旗委工作、充分发挥旗人大、政府、政协等作用的意见》《旗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优化完善民主议事和通报工作,着力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四是要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力武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全面加强全旗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和执行,坚持多用、常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五)强化责任担当,始终做到发挥作用合格。坚持用实践的观点对待事业、看待政绩,把主要精力放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上。一是要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和末位淘汰制度,不断激发各级党员干部跨越赶超、争名晋位的工作劲头,为“想作为、能作为、会作为、有作为”的干部创造舞台,对“不紧不实、不愿作为、不想干事”的干部,坚决予以组织处理。二是要倡导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党章》、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落实常委班子分工负责制,解决好“在位”和“补位”的关系;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法检“两院”党组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党委(党组)会的职责权限,形成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化培训锻炼,不断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敢为人先的创造力和攻坚克难的执行力。三是要持之以恒抓好工作落实。强化“马上就办”的意识,按照“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把全旗各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通过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步骤、方法、时限和人、财、物等保障措施,定责任、定进度、定要求,层层传导压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四是要提升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严格贯彻《准则》《条例》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教育家属、约束身边工作人员,坚持公正办事、不搞特权,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良好的纪律作风、工作成效赢得干部群众的认可和尊重。
以上对照检查,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