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农牧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农牧党字〔2017〕54号
局属各单位、股室(办):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责任,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有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农牧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源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立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彦海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文雨 党组成员、兽医局局长
张海义 党组成员、农科中心主任
张晶波 纪检书记、副局长
成 员:吴耀义、孙向勇、毛福清、关国杰、李吉元、佟福恒、孙凯阳、郭生、沃宝平、郑佳、李久谦、于淑凤、赵永富。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晶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岳晶波、白春梅、陈丹、朱其瑞、郭宁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基本任务
1、按照局党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贯彻实施上级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莫旗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责任明晰,措施到位。
3、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4、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
(一)田源山同志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王立中同志
对主管单位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保证公正执法,廉政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制建设的满意度。
(三)张晶波同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主管单位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村集体经济,土地确权政府采购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办理工作。
(四)李文雨同志
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规模养殖场的审批工作。
(五)张海义同志
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公布廉政举报电话:3977756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把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决策和管理全过程,推动农牧业工作的健康运行。
此通知
农牧业系统党委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