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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农牧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访问次数: 508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成立农牧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农牧党字〔2017〕54号

 

局属各单位、股室(办):

为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责任,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有效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体制,经研究决定,成立农牧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源山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立中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彦海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文雨  党组成员、兽医局局长

张海义  党组成员、农科中心主任

张晶波 纪检书记、副局长

成    员:吴耀义、孙向勇、毛福清、关国杰、李吉元、佟福恒、孙凯阳、郭生、沃宝平、郑佳、李久谦、于淑凤、赵永富。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晶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岳晶波、白春梅、陈丹、朱其瑞、郭宁

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基本任务

1、按照局党组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单位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贯彻实施上级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莫旗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导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惩防体系构建工作。责任明晰,措施到位。

3、强化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工作。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4、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

(一)田源山同志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完善惩防体系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带领系统党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旗委配套规定。
  3. 监督管理好系统各单位股室负责人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和解决重大项目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 定期听取系统纪委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支持纪委按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上级批办的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群众举报的重大违纪案件,认真组织查办和督办。
  5. 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及监督各党支部的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

(二)王立中同志

对主管单位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保证公正执法,廉政执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制建设的满意度。

(三)张晶波同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主管单位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村集体经济,土地确权政府采购等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办理工作。

(四)李文雨同志

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主管规模养殖场的审批工作。

(五)张海义同志

对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公布廉政举报电话:3977756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把反腐倡廉要求贯穿于决策和管理全过程,推动农牧业工作的健康运行。

此通知

 

 

 

 

 

农牧业系统党委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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