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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法院机房工作守则

访问次数: 526 来源:法 院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一、法院计算机中心控制机房是法院办公、信息管理的重要场所,须保持肃静、整洁、有序,无关人员未经批准禁止入内。

二、工作人员应落实岗位责任制,自觉维护机房工作秩序,严格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进入机房必须注意防静电,穿拖鞋,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四、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开、关机和离开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拆卸、改装、移动固定装备和修改软件。

五、严禁在机房内存放危险物品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擅自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机房。

六、接入内部网络的微机不得接入互联网,严禁玩游戏及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

七、各种电脑设备、仪器、备附件、工具、配套软件、图纸资料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摆放整齐有序、易存易取,未经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八、各种秘密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文件、资料等不得私自带出,如因公带出,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九、不准在机房会客、娱乐和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认真做好系统数据的备份和交接班登记、统计工作,工作结束后应整理好物品和资料,认真检查电、空调,关好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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