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法院在旗委的领导下,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一、2016年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服务党委中心工作
莫旗法院积极响应党委号召,高度重视,按照旗委统一部署,积极服务“两重”工作、棚户区改造和扶贫攻坚等工作。对涉及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的6起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有效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抽调审判经验丰富、调解工作能力强的法官,排查化解扶贫攻坚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370余件。
2、认真抓好审判执行工作
2016年共受理案件3815件,同比上升60.23%。
加大民商事案件调处力度,妥善化解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35件,审结2713件,结案率95.7%,坚决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充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经济发展秩序。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罚的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18件,审结209件,结案率95.87%,服判息诉率96.94%。结合自治区工作要求,加大刑附民案件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促使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自动履行,调撤率达 %,从源头上减轻了执行的压力。
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共受理行政案件21件,审结19件,结案率90.48%,依法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人民法院执行规则(实行)》,将“情理法”贯穿执行工作始终,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将比较典型的10个案例报送市中院执行局。依法适用强制措施,用足用好失信、拘留、罚款等法律手段,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今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39人次,拘留46人,罚款3.35万元,网上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信息730人次,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76.61%。
3、切实加强和完善审判管理
以“两评查”活动为导向,强化审判执行工作。通过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发改案件评析等办法,利用自查、交叉评查、院“两评查”小组评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庭审、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同时,借助庭审直播点播系统,远程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网络调取庭审实况录像,进行打分和点评,以科技手段规范庭审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每季度对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评查,撰写出评查报告,分析两审的不同之处和被改判、发回的原因。今年共评查裁判文书1056份,庭审观摩166件,发布各类评查通报12期,召开案件评析会2次,做到了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督促改进。一审案件发回重审率为0.43%,同比下降0.79%,一审案件改判率为0.85%,同比下降0.12%。
4、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按时完成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今年5月,我院全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确定23名法官为主审法官,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范围和类型。今年我院召开审判委员会17次,研究案件36件,同比下降67.27%。
积极推进“1+N”审判模式。对于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刑、民、商、行政类一审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均由1名主审法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今年按照“1+N”的审判模式审结案件104件。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推进呼伦贝尔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为目标,2016年7月3日,莫旗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1件,切实以法律的手段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多元化解领导小组。今年6月,与当地党委、司法所、村委会联合调解,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功化解了1起多次信访的土地案件。
开展员额制改革。今年8月初开始,按照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在49名法官中遴选34名法官进入员额,严格按照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等程序,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法官遴选到员额法官行列,现已将拟入额的法官报自治区遴选委员会审议。
5、积极探索机制创新
法官下基层,入户宣传毁林毁草危害,加强生态保护。为保障莫旗退耕还林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印制“破坏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单”,以派出人民法庭为依托,组成3个法律宣传小组,向乡镇群众发放,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累计向乡镇群众发放“破坏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单”5000余份。旗委宣传部对此非常重视,并向全旗各乡镇党委推广此做法。
设立律师志愿者服务办公室。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办公室,放置明确标识,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同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法律读本等办公设施供律师志愿者及当事人使用。旗委政法委对此高度重视,并召开座谈会,呼吁全旗律师共同建设好律师志愿者服务办公室。
设立达斡尔语巡回法庭。为方便少数民族诉讼,在阿尔拉、库如奇、杜拉尔三个民族乡镇,设立“达斡尔语巡回法庭”,着力解决达斡尔族农牧民群众打官司的难题,及时、有效地保护达斡尔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此项工作向旗委汇报后,旗委政法委建议在全旗民族乡镇和民族村屯推广。
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莫旗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审判员王秀梅、人民陪审员曹满、庞艳芝组成合议庭,实现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与司法判决的直接对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得到莫旗委政法委的高度认可。
利用媒体发布开庭公告等审判信息。按照“互联网+微服务”的模式,不断探索和丰富便民服务举措,通过微信平台、微博平台、门户网站 “三个平台”,为百姓提供集普法、监督、咨询于一体的全方位微博服务平台,让百姓享受到“指尖上的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
征询旁听人意见,提高能动司法水平。建立由人大代表、镇村干部、居委会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旁听团,旁听法院庭审。庭审结束后,与旁听团人员进行座谈,征询意见建议,有力地推进了阳光司法,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增加了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
建立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联调机制。派出法庭及时联络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对不宜纳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自今年5月开展联调工作以来,及时化解涉及“十个全覆盖”方面的纠纷210余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得到了党委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6、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积极落实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今年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3308篇,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公开。努力打造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安排专人负责诉讼引导,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实现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7、践行司法为民举措
加强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保护退休职工、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8万余元,为困难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25万余元。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今年以来,派遣熟悉青少年性格特点的承办人及具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的陪审员,对3名未成年人做了详细的社会调查和心理疏导,让失足的未成年人从心理、思想上真正悔悟。
8、切实增强队伍建设
优化中层干部。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共调整任免了32名干警,中层干部队伍更加趋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解决了莫旗法院人员长期未调整、多个中层岗位长期空缺、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将一些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同志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也将一些有能力而缺乏积极性的同志的工作热情调动起来,树正气、鼓士气、弘扬正能量,为各项工作开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一是认真落实“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要求,增强法治信仰,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二是认真落实“学做结合、知行统一”的要求,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把“做合格党员”落实到执法办案实践中,切实加强正风肃纪,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三是认真落实“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的要求,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切实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认真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要求,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保证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干警自觉性,实现学习的不断深化,为审判执行工作凝聚强大力量。
9、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
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通讯录,保证与代表、委员沟通无障碍。认真落实“三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即覆盖辖区内全部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覆盖我院全部环节干部,覆盖法院全部司法环节,包括立、审、执、信访、鉴定等。今年共邀请7位市级以上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和座谈。
10、加强信息化软、硬件更新建设
按照中院各项信息化建设指标的要求,完成了正版服务器软件及杀毒软件的采购及安监摄像头的布防。同时,对远程视频会议室的设备进行了翻修,更好地实现与高院、中院的视频会议和视频学习功能,有效保障了信息化会议的工作要求。院内2个审判庭全部实现庭审信息化,6个基层法庭也全部安装了数字法庭系统,实现了庭审的在线直播点播。电子卷宗上传率100%,裁判文书上传率100%,数字法庭开庭占预定开庭数的95%。
经过法院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一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执行局等3个部门获得市级表彰,王秀梅等6名同志分别获得自治区级和市级表彰。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莫旗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司法改革方面步子迈的不够大,创新机制还不够多;审判管理还不尽科学、规范,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和信息宣传还需要加强等等。
三、2017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改革,严格履行审判职能,巩固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形象,为推动莫旗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完善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清理旧存积案,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努力破解“执行难”。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举措。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切实把审判权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
三是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完善质效评估体系和办案运行态势分析工作,着力改进审判执行的薄弱环节。完善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机制,有效畅通监督渠道,增强司法透明度。
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纪检监督职责,切实转变机关纪律作风。强化培训管理,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增强干警法律信仰和职业尊荣。
五是积极推进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化诉讼调解和诉前联调工作机制。
六是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动员全院力量,发挥整体合力,做好调研、宣传工作。
改革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切实把握司法改革新机遇,锐意进取,奋发有为,集中力量推动法院工作实现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