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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

访问次数: 592 来源:统 计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2018 年 1 月 23 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习近平总书记为什么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7 年 11 月 8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第 160期作出重要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

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根本遵循。之后,习总书记亲自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 7 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批准了《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

三、2019 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什么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分阶段、分领域地完善策略方法、调整主攻方向,保持强大攻势。要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 2018 年 1 月开始,至 2020 年底结束,为期 3 年。

2018 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 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 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三个结合”是什么?

1. 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

治理结合起来;

2.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3. 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十二、2018 年 8 月 16 日,在全国扫黑办第二次主任会议上提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前需要着力破解哪“十个问题”?

1.针对有些地方站位不高的问题,要深化思想认识,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讲政治的实际行动,切实强化使命担当;

2.针对有些地方部署形式化的问题,要聚集重点、把握节奏,深化斗争部署,增强斗争实效;

3.针对有些地方发动群众不充分的问题,要深化宣传发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调动和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针对有些地方线索核查质效不高的问题,要深化核查机制手段创新,拓展线索收集渠道,提升举报线索核查效率;

5.针对有些地方重点案件查处不力的问题,要深化斗争策略运用,整合办案力量资源,攻克一批涉黑涉恶大要案;

6.针对有些地方执法思想不一致的问题,要统一执法思想,深化法律政策适用,明确办案标准,提高办案质效;

7.针对有些地方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的问题,要深化“打伞”机制的完善落实,做到深挖彻查、除恶务尽;

8.针对有些地方存在打击“盲区”的问题,要深化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消除“盲区”,促进专项斗争均衡发展;

9.针对有些地方扫黑办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深化各级扫黑办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0.针对有些地方开展督导不力的问题,要深化严督实导,倒逼专项斗争举措落地见效。

十三、2018 年 10 月 16 日,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提出的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实现哪“十个新突破”?

1. 进一步学习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

2. 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

3. 进一步研究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动向,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

4. 进一步完善深挖彻查“保护伞”工作机制,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5. 进一步运用组织化政策措施,在排除干扰阻力、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

6. 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建设,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7. 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8. 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

9. 进一步加强督导,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实效上实现新突破;

10. 进一步创新宣传发动社会参与机制,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

十四、2018 年 11 月 13 日,全国扫黑办第三次主任会议上提出的“八个推进落实”是指什么?

1. 推进落实还需总结谋划:既要全面精心总结汇报,又要谋划明年整体工作;

2. 推进落实还需明确主攻方向:既要抓纵向深入,又要抓横向拓展;

3. 推进落实还需深入调研:既要及时掌握面上进展动态,又要抓住重点难点问题突破;

4. 推进落实还需避免偏差:既要解决“盖子揭不开”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化”问题;

5. 推进落实还需创新机制:既要建立巩固战果的长效机制,又要建立检验战果的评价机制;

6. 推进落实还需强化督导:既要实行集中督导的全覆盖,又要增强专项督导的机动性;

7. 推进落实还需把握司法执法尺度:既要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又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8. 推进落实还需加大宣传:既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新战果,又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

十五、2019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年,要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时”、“势”、“责”,何为“时”、“势”、“责”?

从专项斗争的“时”看,2019 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将迎来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

从专项斗争的“势”看,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深入,涉黑涉恶问题呈现出新特点;

从专项斗争的“责”看,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实际效果是好的。

十六、2019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任务要求是什么?

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做到“六个延伸”:

1.向侦破大案、打财断血进一步延伸;

2.向网络空间、新兴领域进一步延伸;

3.向深挖幕后、打伞破网进一步延伸;

4.向依法惩治、快诉快判进一步延伸;

5.向综合整治、堵塞漏洞进一步延伸;

6.向固本强基、铲除土壤进一步延伸。

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的有力保证是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做到四个“再强化”,何为四个“再强化”?

1.组织领导要再强化;

2.监督指导要再强化;

3.发动群众要再强化;

4.弘扬正气要再强化。

十八、2019 年,全国扫黑办工作要做到“十抓”:

1.抓全年思路谋划;

2.抓阶段性工作推进;

3.抓调查研究;

4.抓典型引路;

5.抓督导推进;

6.抓战果通报;

7.抓重大线索管理平台建设;

8.抓考核考评;

9.抓宣传引导;

10.抓扫黑办自身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十九、围绕三年为期目标,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在2019 年初提出阶段性要求“六个聚力”,何为“六个聚力”?

1.聚力除恶务尽;

2.聚力依法惩治;

3.聚力源头治理;

4.聚力责任落实;

5.聚力督导推动;

6.聚力宣传造势。

二十、在 2019 年 2 月 19 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上,郭声琨同志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是什么?

1.打好大案要案“攻坚仗”;

2.打好起诉审理“法律仗”;

3.打好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

二十一、打好 2019 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新思路、新办法有哪些?

1.建立案件线索“信息网”;

2.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

3.培育探索创造“排头兵”;

4.唱响专项斗争“正气歌”。

二十二、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什么?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每年度进行通报表扬,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二十三、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象有哪些?

主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存在突出问

题的地方等进行重点督导。

二十四、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式是什么?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工作。

二十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督导工作从 2018 年上半年开始,到 2019 年上半年,基本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在督导基础上,适时开展“回头看”,督导各地区整改落实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十六、黑恶势力“保护伞”的 15 种类型有哪些?

1.出资分红型: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2.纵容包庇型: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3.阻挠查处型: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

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4.站台撑腰型: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5.打击报复型: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6.有案不查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7.通风报信型: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8.开脱罪责型: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

9.枉法裁判型: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

10.追赃不力型: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11.串通案情型: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12.违规吃请型: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的;

13.违规减刑型: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14.帮人说情型: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

15.打击不力型: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二十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指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十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十九、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三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是什么?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举报:

  1.  举报电话:
  2.   举报材料邮寄信箱: 

3. 网络举报邮箱:

4. 当面举报:

5. 其他举报途径:向其他行政机关单位举报。

三十一、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新动向是什么?

1. 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

2. 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

3. 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

三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哪些工作措施?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三十三、“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

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三十四、“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三十五、何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1.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第一责任人;

2. 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直接责任人。

三十六、“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

1.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三十七、“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一般为 3 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三十八、“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1.有 3 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共同故意实施 3 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三十九、“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 “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四十、“村霸”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哪 5 个?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

5.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

四十一、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四十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做到哪“三个统一”?

1. 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

2. 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

3. 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十三、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什么?

1.有的党员干部对黑恶势力的政治警觉性不高,对黑恶势力的严重危害性认识不足,组织打击黑恶势力工作不力;

2.有的部门担当精神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

3.有的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不到位,有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甚至存在腐败问题,使黑恶势力得以滋生蔓延;

4.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专业力量比较薄弱,对一些新形态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还需要明确法律适用。

四十四、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处的 3 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国家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四十五、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任职条件是什么?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发挥好各级党组织的把关定向作用,切实做到“五选七不选”,即:

“五选”:选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带领发展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公道正派的党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七不选”:坚决防止那些触犯刑律受过法律制裁、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人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四十六、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哪四类人员不得成为候选人?

  1.  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三年的;
  2.  因嫖娼、吸毒、扰乱公共秩序等受到行政拘留未满三年的;
  3.  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三年的;

4. 信奉邪教、搞迷信活动、参与赌博等造成恶劣影响并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的。

四十七、如何理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1. 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 设立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3.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

4. 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5. 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6. 有计划地宣传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7. 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等;

8. 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探索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全体居民开展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十八、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

2.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四十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口号都有哪些?

1.扫黑除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

3. 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4. 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5. 强力扫黑,铁腕惩恶,消除病灶,铲除土壤;

6.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7. 严惩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义;

8. 扫黑除恶,利国利民,举报黑恶,人人有责;

9. 坚决铲除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

10. 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11. 扫黑除恶工作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之基,是社会长治久安之道;

12. 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

13. 出重拳、下重手,切实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

14.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出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15.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16.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17.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8.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9.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 扫黑除恶清隐患,提升群众安全感;

21. 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

22. 全民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23. 主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24. 紧紧依靠群众,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25. 严惩黑恶势力,共享平安成果;

26. 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

27. 全民动员,坚决铲除黑恶“毒瘤”;

28. 积极检举黑恶势力,联手共建平安莫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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