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关于编制2019年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2019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编制了莫旗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莫旗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旗委的领导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审理由旗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四)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六)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旗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旗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八)管理旗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九)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十)承办其他应由旗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变动情况
2019年莫旗人民法院部门预算编制单位1个。
编制人数88人,在职职工82人。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2639.85万元,基本支出1783.85,项目支出850.4万元,结余5.6万元。
(二)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总收入为2639.8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安排2639.85万元。基本支出安排1783.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4.07万元,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209.78万元,项目支出 856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156.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8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预算2056.37万元,执行中追加583.48万元,本年支出2639.85万元。
四、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
(一)2019年承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019年加大执行预算力度,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支出。
(二)2019年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为2346.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2346.87万元。上年结转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
(三)2019年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的编制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根据财政部2019年政府收支科目规定,分类安排情况如下:
——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346.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其中在职人员经费961.98万元;基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55.6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4.54万元,办案业务费599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57万元。
——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51万元。
——安排住房保障支出 210.2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款。
2019年,凡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本级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全部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共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157万元,其他资金22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77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万元,信息化网络及软件购置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8万元,信息化建设22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48.4万元,比去年同比减少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6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
2019年我单位资产增量计划资金37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类50套,公务车购置1辆,计算机设备及配件100套,信息化建设1套。
2019年组织征收收入计划280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诉讼费180万元,罚没收入100万元。
莫旗人民法院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