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牧民脱贫致富过程中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破解贫困农牧民“贷款难、担保难”的困难,1月8日,自治区组织实施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在我旗正式启动。我旗扶贫办与中国农业银行莫旗支行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政府副旗长孟冬梅、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财政局、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参加签订仪式。
按照自治区扶贫办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行签订的合作协议,第一年自治区投入我旗财政扶贫资金1000万元作为担保金,撬动农业银行信贷资金1亿元用于产业发展,以后逐年递增,5年累计投放不低于5亿元。推广“金穗富农贷”和“金穗强农贷”两项产品。“金穗富农贷”贷款年贴息率5%;“金穗强农贷”贷款年贴息率3%。贴息期限与贷款期限一致。
“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主要支持全旗17个乡镇(办事处),220个村(以101个贫困村为优先)具有生产经营能力和本息清偿能力的农牧民、扶贫龙头企业及业主、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重点扶持乳、肉、绒、薯、菜、粮油、饲草、瓜果、药材、旅游及民族用品等十大扶贫产业以及能够安置贫困农牧民就业的其他产业。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实施,为贫困地区实施种养业项目提供资金保证,激发农牧户脱贫致富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加快贫困地区和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