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务公开 > 信息浏览

统计局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访问次数: 516 来源:统 计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规定,是党内正式生活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三)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

(四)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五)每季度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六)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采取党小组或支部生活会的形式,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又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七)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八)每年一次总结评比会。

(九)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十)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一键分享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