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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访问次数: 685 来源:统 计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统计局党组要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负责尽责,严格追责问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第三条党组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把握正确方向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正确的导向要求贯穿到统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五条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统计局党组、党员干部学习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和党建工作述廉述职的重要内容,落实主体责任。

第六条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对统计工作网和微信群的管理,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网络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七条加强对统计人员思想政治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引导统计人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听党话、跟党走。

第八条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部门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各科室队站中心根据职责,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的相关意识形态工作。

第九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党组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总结,及时报旗委宣传部。

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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