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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统计局2018年政务信息

访问次数: 385 来源:统 计 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统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

 

2018年,莫旗统计局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呼伦贝尔市统计局业务指导以及旗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统计法》,认真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好评, 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现将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莫旗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统计管理条例》及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保密原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目录的修订、信息的更新以及归档备案工作,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稳定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确保统计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鄂安平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郭娟、于红艳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公开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旗统计局对《政务信息发布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莫旗统计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莫旗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12种制度进行了完善,确保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提高公开质量,强化考核机制。2018年,我局在重点环节上有所突破,加大了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性。在制度规范方面,严格执行以制度管人管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旗政府制定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不允许出现违反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以及我旗有关政务公开政策规定的事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股室(中心、队)的年终考核挂钩。

(三)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内务管理。2018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式上有所拓展,建立了统计微信群,增加了信息公开渠道。同时,在莫力达瓦统计信息网页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等4个大类。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莫旗人民政府网、莫力达瓦统计信息网、《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方式和渠道公开。在对外公开的同时,积极做好局内公开事务,公开内容包括机关内部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干部任用、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累计245条,其中:

(一)通过《呼伦贝尔市政务信息》、《莫旗人民政府网》、莫力达瓦报、莫力达瓦统计信息网页等主要载体,公布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统计信息、政务信息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简报150余条。

(二)各股室(中心、队)为旗委、旗政府提供统计分析、统计信息74篇、采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编制出版2017年《莫旗统计年鉴》、2018年《统计月报》12期、发布《2017年度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公报》和《2018年上半年全旗经济社会运行情况》等资料。

三、统计信息办理及咨询情况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要求,各股室接受社会公众上门或电话咨询达400多人次。其中电话咨询及答复200余次,接待来访和求助200余人次,咨询内容主要集中在大豆、玉米面积及补贴、人口情况、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GDP、各行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保密审查机制执行,未发生泄密事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8年,莫旗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比往年有所突破,但与旗委、政府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社会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制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互动,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加以完善,及时更新;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进一步改进;加强统计微信及莫力达瓦信息网的宣传功能,提高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

三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使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更加流畅,管理办法更加符合实际。把呼伦贝尔市统计信息网和莫旗人民政府网作为统计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努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四是虚心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各界群众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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