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各村实行村账镇管,季度报账制度;
2、村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不是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村民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保管,不能由村干部代管,流于形式,审账时成员必须本人签字。资金一律由财务人员管理,村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允许直接接触现金,避免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3、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具体要求:
①原始凭证的名称如:收据、支据、借据、发票等;
②填制凭证的日期;
③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④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
⑤经济业务的数量和金额;
⑥填制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
4.填制原始凭证要真实、完整、及时、清楚。
5.填制完毕的原始凭证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意后盖村务监督委员会章并签字;然后由村主任审批(超过500元的由书记、主任共同审批);再由财务人员到经管站审核,审核后加盖审计章,财务人员方可登记入账。
6.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不合理的开支,由责任人承担。
7.禁止超限额使用资金。(标准1000元)
8.村级人员因工作需要(包括到镇里报表、报账、开会等)产生的车费统一差旅费报销(后附会议通知、照片及车费支出票据)。
腾克镇镇经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