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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应急管理局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访问次数: 425 来源:应急管理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为规范应急管理局网络信息发布,加强新媒体和网站及“两微一端”信息发布管理,防止失密、泄密错误,违规违法和负面信息发布,特制定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有关新媒体内部网站和网站信息发布管理。

一、在各有关新媒体网站和“两微一端”发布的网络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6、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负面敏感信息和煽动性信息;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各有关网络信息发布审核由局办公室主管,信息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事前审核,对各有关网络发布的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控、扫描督查,信息办公室负责后台技术支持。要确定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精炼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络发布内容审核工作。正式发布前需报局办公室审核。

三、信息办公室对有关网络发布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上有关网络发布。

四、各股室指派一人担任信息员(兼专职均可),主要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局信息办公室提供。信息员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责。

五、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股室负责人校审并签字后交由信息办公室审核,根据分级发布和分级负责原则,对照有关规定经局办公室审核方可提交有关网络上发布。

六、上网的信息必须经审核,并以电子文档形式进行登记。未经审签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网上发布。

七、全局在有关网络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局信息办公室归口管理。

八、局信息办公室安全专门网络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处理网站数据,数据投递后均需及时检查,一旦在有关网络发现网页或相关内容被恶意篡改,出现本制度第一条禁止发布的有害信息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该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十二小时之内向局办公室或旗公安机关报告。

 

 

 

 

 

中共莫旗应急管理局党组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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