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莫旗人民法院按照《乡镇、旗直部门2019年度考核指标》和《2019年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点》要求,现对我院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总结:
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班子在2019年度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主要领导民族团结工作亲自安排;成立了以孟铁红副院长为组长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创建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领导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创建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我院汉族、达斡尔族、蒙古族等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学习,单位内部关系和谐融洽;建立了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把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本部门的监督检查内容;实施目标责任制,把创建工作作为各内设机构考核评比和单位干部评优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将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经常开展党和政府新出台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促进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党员发展和干部培养,干部职工皆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知晓,没有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民族宗教矛盾纠纷的事件发生。一直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各族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我院所有干部职工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会定期,特别是在重要的节假日期间排除化解单位内部及单位职责有关的民族团结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单位内部及与单位职责有关的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和纠纷。着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认真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以及和民族团结有关的案件。
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亮点:
我院派出法庭阿尔拉法庭是达斡尔族民族法庭,辖区有阿尔拉镇、库如奇乡和杜拉尔鄂温克民族自治乡3个民族乡镇,因辖区达斡尔族、鄂温克族群众居多,当地群众惯用少数民族语言交流。
为更好的保障当地群众的诉讼权利,该庭聘请了通晓汉语、达斡尔语及鄂温克语的翻译员,并与翻译人员签订了聘书。在庭审过程中,对翻译员发言进行全程同步录像,翻译员以少数民族语言将当事人的意见传递给审判人员、其他诉讼参与人,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许多矛盾当庭化解,极大提升了调解率。
民族语言翻译不仅促进了阿尔拉法庭法官与群众之间的交流,更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案件审理和一些日常工作和少数民族当事人的接触中,我院干部职工还不能和他们完全自如的交流,需要借助通晓民族语言的翻译,我院将进一步促进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