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切实加强全旗校园安全工作,避免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旗校园平安、稳定,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2020年校园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部门有关校园安全工作要点为指导,落实平安、文明、健康、和谐校园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精神,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安全演练和依法治校等工作为抓手,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制,确保安全措施、安全制度有效落实。
2.进一步加强全旗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全旗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
3.进一步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力度;
4.全面完成2020年各级安全文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5.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遏制和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确保全旗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各项制度落实到人。各校要建立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园)长、分管副校(园)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做到人人有安全工作职责和任务,实现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做,处处有人管,人人能管好”的良好局面,切实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全体教职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二)加强安全教育工作
(三)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2020年,教育局将开展常规性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指导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同时,每月将开展不定期抽查学校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联合各部门至少开展4个联合检查,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构的职能,把校园安全稳定与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打击违法犯罪等各项任务和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学校落实“511”隐患排查工作,即每天至少5次巡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由分管安全副校长带队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由校长、副校长带队的全面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做到学校重点场所的全覆盖,保证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教育局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查而不改、履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要追究学校的主体责任。
2.做好“三防”建设工作
加强校园安全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机构建设,适时增加专兼职保安员,加大安保人员、宿舍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校园保卫机构队伍素质和应急处变、自救自护能力。
要继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配足配齐物防设备,继续完善校舍防火设施,如灭火器、安全出口标识、应急照明灯等。
做好校园视频监控联网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使校园监控点位实现校园全覆盖,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程,实现视频监控三级联网。
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以校园基础设施、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地下设施为重点,强化食堂、锅炉、配电室、车辆、机房等特殊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电、暖、汽、油等物品的使用与存放,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消防结合,防患未然。
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广大学生、教师和家长,远离农用车、报废车和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学生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识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解决好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派遣警力到校值守,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全。针对学生乘座“三无”车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并形成制度。
强化对校车的管理。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着力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随车照管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校车车主、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运管部门加大对违规超载学生行为的查处力度。
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学校应制定相应的预案,安排专门人员跟车,选择安全路线,并从严审查承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资质。
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制。严格食堂从业人员体检与培训制度,严格食品采购、运输、贮存、加工、饭菜留样和记录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督、指导与管理要纳入学校工作职责。继续强化学校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的定期消毒制度,严格学生饮食和饮用水管理,认真做好晨检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加大对寄宿制学校检查指导力度,学校要定期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化管理制度,加强宿舍管理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宿舍安保人员。学校要分析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寄宿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寄宿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7.强化信息报送工作
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涉及学校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同时,要切实加强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各校要将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的信息及时上报办公室,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莫旗教育局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