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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565 来源:宣 传 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公车使用管理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车由专职司机驾驶,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车。公务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一、公车用油实行定点专人跟车加油制度,单车油耗一月一核算。公车年用油量实行总量限制。

二、公车维修实行派修单制度,经常务副部长同意、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维修审批流程到指定修车厂维修。

三、公车由分管机关领导统一管理,按照“先急后缓、先远后近”的原则调派车辆。专职司机须经常务副部长同意后动车,否则视为私自出车,责任后果自负。不得公车私用,不得私车公养。

四、公车外出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违规受罚等情况,一律按有关规定追究司机及随行领导的责任。

 

中共莫旗委宣传部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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