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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公示

访问次数: 361 来源:扶 贫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2018年是莫旗脱贫攻坚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呼伦贝尔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机制、新策略、新方法,确保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年底前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地八区”目标定位,认真落实“1115”发展思路,紧扣“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总要求,紧盯7319人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以精准识别为基础,以吃准、贯彻好扶贫政策为关键,以村“两委”和村级组织建设为抓手,狠抓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干部帮扶到户、政策落实到户、一户一案措施到户,形成可持续的产业支撑。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集全民之智,举全旗之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提高脱贫质量,扎扎实实把脱贫攻坚战推向前进。打赢打好2018年脱贫攻坚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旗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脱贫攻坚。

——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格局。

——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帮扶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坚持问题导向、争先创优求实效。针对贫困识别漏评、错退,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从主观上找原因,从作风上找病灶,从落实力度上找差距,以不同以往的力度、不同以往的措施,真抓真改,以整改促工作提高,打好“翻身仗”,争先创优求实效。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

  三、目标任务

  紧盯2895户7319人贫困人口精准施策,到2018年底,全旗脱贫退出贫困人口3660人,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贫困群众对扶贫政策落实和帮扶成效认可度达到90%以上;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完成率达到10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贫困学生义务教育有保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病人口全部享受基本医疗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患病人口全部享受大病保险(含门诊慢病)、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疾病应急救助等相关政策;贫困村力争退出10个,贫困村退出达到7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行业部门标准。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相对完善,持续发展能力较强。力争2019年贫困发生率降至1.5%以内,56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自治旗脱贫摘帽,2020年与全国、全区同步步入小康社会。

  四、重点工作

  “出水才见两腿泥”,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效果必须真实。要坚持“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不搞花拳绣腿、弄繁文缛节、做表面文章,必须实抓实干。

  (一)对标扶贫对象精准,继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 

  1. 开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2018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乡镇结合实际,依照《莫旗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莫扶组字〔2017〕37号)文件要求,在2017年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继续做好建档立卡工作,适时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合规有效的程序,不降低标准、也不调高标准,将非建档立卡农村常住人口中因病、因灾、因学、丧失劳动能力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贫困人口,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入户核查,村、乡两级公示,报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旗级公告无异议后,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做到应纳尽纳,村无漏户,户无漏人,确保无漏评人口。新纳入的贫困户同国家扶贫开发系统录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享受“五个一批”等相关扶贫政策,待国家扶贫开发系统开放后实时录入系统管理。对2014至2017年认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再进行核实,凡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做到应扶尽扶,确保无错退人口。通过动态调整,确保无一漏进、无一错进、无一错退,“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2. 高质量完善建档立卡档案。“五个一批”牵头部门及镇、村两级要继续完善档案建设,档案要真实可靠,逻辑严谨,专人专柜规范化管理,确保机账合一、机实合一,如实反映精准扶贫的进程和成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整个过程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可问责。要处理好“抓档案”与“促扶贫”的关系,手段和目的不能错位,“抓档案”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促扶贫”。要切实做到识别纳入有依据、动态调整有凭据、脱贫退出有证据,为脱贫核验、扶贫考核及第三方评估提供依据。档案建设要杜绝层层加码,杜绝重复无效工作,防止“填表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最大限度减轻基层扶贫干部的工作负担。

  责任落实。建档立卡工作由旗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具体负责实施。

  (二)对标扶贫措施精准,完善“一户一案”

  把牢“精准”二字,在“精准”上下功夫。帮扶干部要继续入户了解情况,对照致贫原因和脱贫双认定验收标准,逐一分析梳理出贫困户具体致贫原因。在摸清、摸透底子的基础上,根据贫困户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户一案”帮扶措施。根据群众的需要,进行差异化帮扶,对因病致贫的群众,要实施健康扶贫;对因学致贫的群众,要实施教育扶贫;对有种养殖意愿的贫困群众,要帮助他们发展种养业;对内生动力缺乏的贫困群众,要把扶志放到第一位。通过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对症下药,精准发力,确保贫困群众如期脱贫。

  (三)聚焦“两不愁”,开展“三大攻坚行动”

  1.开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

  (1)强力推进农牧业产业扶贫。到2018年底,全旗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效覆盖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覆盖率70%以上,以“户有增收项目、村有富民渠道、乡有特色品牌、旗有主导产业”为目标,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3200元。

  一是巩固“四种四养”成果,拓展“菜单式”产业扶贫模式。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对适合种养的贫困户在“四种四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重点发展菇娘、苏子、黄烟、中草药、食用菌、大棚果蔬、食用玉米、杂粮杂豆等八种种植业和“鸡、鹅、鸽、猪、牛、羊、马、驴”等八种养殖业。对发展“八种八养”产业的贫困户按补助标准给予每户不超过6000元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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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到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村中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级龙头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方向分别结对帮扶一定数量的贫困户,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模式,建设产业基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促进贫困群众多渠道、长期受益增收。鼓励和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到全旗贫困村中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充为合作社成员,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基地+贫困户”的模式,捆绑贷款,承贷分红。按每户贫困户贷款3—5万元标准,带动贫困户数量,贷款给新型经营主体并由其统一安排使用,新型经营主体负责偿还本金和利息,年底给贫困户合理分红。整合产业扶贫项目,确保每个行政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不少于1个,每个新型经营主体所扶持的项目资金不少50万元;每个组扶持种养大户不少于2户,每个种养大户所扶持的项目资金不少5万元。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参与发展“智慧农业”豆地租项目。充分利用贫困户庭院,让贫困户参与“智慧农业”项目,对发展“智慧农业”项目的贫困户,每亩每年奖补500元,对利用贫困户的庭院发展“智慧农业”项目的经营主体,每亩奖补300元。

  三是增强政策保障对产业扶贫支撑能力。设立产业扶贫发展基金。从2018年起每年注入发展基金资本金2000万元,金融助力扩大贷款规模2个亿用于产业扶贫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脱贫攻坚的按1:1的比例给予产业扶贫基金贷款扶持。整合涉农涉牧资金支持产业扶贫。找准产业发展与贫困户脱贫的结合点,在资金整合、项目设计等方面,始终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村因人施策,制定针对性、个体化的帮扶政策,即“一户一案”、“一村一案”实现帮扶措施到村到户到人。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优先安排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贫困人员选择扶贫项目或量体裁衣设计项目。今后,各涉农部门在申报相关项目时要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扶贫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职业农民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把共享理念贯穿于产业扶贫的链条中,把贫困户受益作为扶持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对扶贫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项目支持、财政资金支持的前置条件。发展村集体经济助推农牧业产业扶贫。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可以有效保障供给补充贫困家庭的生活生产。旗涉农部门向建档立卡贫困村投入项目资金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电商、旅游基础设施等扶贫产业的启动和周转资金。同时,鼓励和支持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村采取与企业联合的方式,以村集体资产入股经营,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又对贫困户实行产权收益分配。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成立产业扶贫农牧业技术指导专家组,对贫困户在农牧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随时解答,对需学习技术的贫困户,专家组将举办农牧业生产技术培训班,以提高贫困户的技能,达到脱贫增收的目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与产业脱贫示范结合,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开展优良品种展示、实用技术示范,把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培训贫困户的田间课堂、技术人员的实践基地。遴选100名技术指导员,在全旗培育1000个科技示范户,重点在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中筛选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全体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生产经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产业精准扶贫示范基地的物化补贴投入,从根本上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力度和产业精准扶贫的广度。

  责任落实。产业扶贫由旗农牧业局牵头实施。

  (2)完善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做好新型产业扶贫工作,探索光伏扶贫新模式,完成阿尔拉镇阿尔哈浅村5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扶持贫困户945户1884人,户均增收3000元。完成55个分布式村级光伏电站项目,扶持贫困户2375户6050人,户均增收2000元,让贫困群众在新型产业扶贫项目中获得最大的收益。改革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模式,将光伏扶贫受益资金划入村集体经济,由村集体将受益资金切块分成公益性岗位安置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以及深度贫困人群兜底保障基金,用于增设农村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促进产业发展以及提升深度贫困人群的保障力度,力争扶贫收益资金效益最大化。

  责任落实。光伏扶贫由旗扶贫办统筹协调,旗发改局、国网莫旗供电公司、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各乡镇共同配合实施。

  (3)加快推进金融扶贫。坚持因户施策、因业施策,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步扩大“富农贷”等特色信贷产品规模,适时开发推出新的对应产品,引导贫困户将贷款用于自我发展,确保金融扶贫“精”准滴灌。力争年末各类金融扶贫贷款余额不低于2亿元,有力撬动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户脱贫。

  责任落实。金融扶贫由旗扶贫办牵头实施。

  2.开展生态扶贫攻坚行动。

  在尊重农民意愿、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乡镇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拨录用,在全旗范围内共选聘生态护林员200人,按照每人每年10000元的工资标准,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脱贫。加大生态建设补偿脱贫,对2017年已经种植的3860亩扶贫榛子林未成活的地块进行补植补种,提高榛子林成活率,确保贫困群众早日受益。积极落实林业补贴政策,发展林业复合经济。鼓励贫困户发展中草药。2003-2010年退耕还林的贫困户退耕还林发展林下中草药,可在享受产业种植每亩补贴500元的基础上,再享受每亩300元的补贴,合计每亩补贴不超过800元(12亩以内),每户补助不超过9600元。2018年贫困户自愿栽植经济林的,可一次性为造林贫困户提供榛子、玫瑰、果树所需苗木(3亩以内);贫困户自行购买榛子、玫瑰苗造林,在年底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600元(3亩以内);贫困户自行购买沙果苗,在年底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300元(3亩以内)。

  责任落实。生态扶贫由旗林业局牵头实施。

  3.开展就业扶贫攻坚行动。按照“精准扶贫、就业先行、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理念,坚持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能人创业带动就业“四轮齐驱”,不断提高贫困户的就业率。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电工、焊工、中式面点、母婴护理、民族手工编织等技能培训;举办“促进转移就业,助力扶贫攻坚”用工招聘活动,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搭建用工对接平台,通过就业平台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促其上岗就业。围绕打好“乡村振兴”基础工作,在农村保洁、草场管护、山林防护等领域开发一批公益性扶贫岗位,优先吸纳贫困户就业;利用本土电商平台,培养互联网+双创人才,实现人才带动企业发展,促进贫困户就业创业脱贫。

  责任落实。就业扶贫由旗人社局牵头实施。

  (四)聚焦“三保障”,实施“四大提升工程”

  1.实施健康扶贫提升工程

  (1)夯实健康扶贫基础。设立500万元健康扶贫基金。对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一般脱贫户共17448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与全额补助。筑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大病救助与健康扶贫兜底保障“五道保障线”,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住院报销比例达90%,自付部分控制在10%以内。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贫困人口旗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结算”服务。扩大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提高报销比例。加大对患有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的分类救助力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创新健康扶贫方式。依托“中国家医网”,以劳动力恢复作为划分标准,将贫困人口分为完全恢复劳动能力、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没有疾病的健康贫困户“四类人群”,为每一个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建立由专科医生、家庭医生(村医)、村支书(第一书记)、帮扶干部和家庭健康成员组成的“五人工作小组”,通过精准筛查、精准诊断、精准评估、精准分类、精准管理、精准治疗和精准脱贫“七步工作法”,以及“两个1+1+1保障体系”,通过信息化支撑,动态化管理,以扶持和解放生产力为切入点,分类施策与综合施策相结合,整合资源,有效互动,增收节支,稳定脱贫。

 (3)依托保险助力健康扶贫。实施保险助力脱贫攻坚工程,投资137万元为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贫困人口患病住院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 10000元(含)以下部分,保险公司按照25%比例给予赔付,超出10000元部分,保险公司按照90%比例给予赔付,最高每人每年赔付20万元。贫困人口首次发病并被确诊为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30种重大疾病,确诊后保险公司最高赔付2万元,住院报销仍按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投资137万元为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慢性病门诊医疗保险,贫困人口患有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结核疾病,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的治疗药品。贫困人口患有高血压III、 糖尿病I型以上等6种慢病,每人每年最高发放1700元的治疗药品。投资48万元为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意外、疾病身故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贫困人口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疾病身故,赔付身故保险金2万元;贫困人口因遭受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按8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5000元。

 (4)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实行免费健康体检。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开展健康素养知识宣传,促进贫困人口健康行为养成,增强自我保健意识。落实“预防+救治”责任,力争让农村贫困人口少生病、不生病。推进村级标准卫生室建设,配备完善医疗设备、医疗药品以及村医,提升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责任落实。健康扶贫由旗卫生计生局牵头组织实施,民政局、人社局、人寿保险公司配合实施。

  2.实施教育扶贫提升工程

  设立500万元教育扶贫基金。完善教育扶贫兜底保障,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兼顾学前教育,扶持高中教育、大学教育,全面落实从学前教育到大学的教育扶贫各项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在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年给与1000元助学补助;高中教育阶段每人每年给与1500元助学补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录取到普通本、专科高校的建档立卡新生,可享受本科4万、专科3万元资助政策。对在校大学生没有享受自治区财政本科4万元、专科3万元补助的建档立卡学生,根据毕业前剩余在校时间,每年给予1万元的补助,按年度分开发放。落实特殊困境儿童兜底保学计划,对学前教育阶段在园的建档立卡贫困儿童,每人每年给予500元助学补助。针对父母或学生本人患有重病(单次住院费用1万元以上)、2级残疾(以残疾证为准)的建档立卡特困学生,每人每年小学生安排500元、初中生安排700元、高中生安排1000元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补助,不让一个贫困家庭的学生因贫失学、辍学。

  责任落实。教育扶贫由旗教育科技局牵头组织实施。

  3.实施住房保障提升工程

 (1)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严守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住房面积标准的“标线”、不因搬迁举债的“底线”和资金项目管理的“红线”,完成中央预算内82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任务。完成旗本级32个集中安置点续建任务,确保搬迁户如期入住。完善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加大技能培训与就业引导力度,确保搬迁贫困人口有项目发展、有岗位就业、有稳定收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的目标。

 (2)全面夯实住房保障。开展全面排查,对居住在土草房中贫困户进行逐村、逐户、逐人“过筛子”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尊重群众意愿,对居住在危房且属唯一住房的贫困群众分类施策,参考易地扶贫搬迁标准,按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控制,2口人建50平方米住房,3口人及以上建60平方米住房,在2018年8月中旬前,全面解决贫困群众住房保障问题。

  责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由旗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由旗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4.实施兜底保障提升工程

 (1)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认定标准、程序,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群众供养保障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两无”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实行农村低保与扶贫“两项制度”有效衔接。

 (2)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普通疾病年封顶线1万元,重特大疾病年封顶线2万元。

 (3)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及“救急难”工作,解决群众生活中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不可预见性困难问题。将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家庭成员重病等原因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给予救助。因火灾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3000元临时救助;因遭遇车祸等意外伤害造成重度伤残急需救治,且事故责任尚未确认,伤残人员家庭无力垫付入院就医费用的,给予5000-10000元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中患有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规定重特大疾病22种),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后,家庭基本生活仍陷入困境的,给予2000元临时救助;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给予500-1500元临时救助,防止因突发性困难致贫返贫。

  责任落实。兜底保障扶贫由旗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聚焦“乡村振兴”,实施“抓党建促脱贫工程”

  1.建强基层扶贫队伍。加强乡村两级脱贫攻坚队伍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利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引领作用,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努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农村扶贫工作队。发挥好村“两委”班子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领头雁”作用,推进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完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落实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建强基层组织、落实惠民政策、拓宽致富门路、推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

  2.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在人的观念、能力、干劲。要突出抓好各级扶贫干部学习培训,重点是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培养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是提高实际能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要吸引各类人才参与脱贫攻坚和农村发展。要关心爱护基层一线扶贫干部,激励他们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工作。

  3.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方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因村施策深挖优势和潜力,科学确定发展模式,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所有村实现集体经济3万元以上。

  责任落实。抓党建促脱贫工作由旗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六)聚焦激发“内生动力”,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

强化思想扶贫,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居民懂感恩、守道义、讲诚信。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传统美德,激发贫困群众“我要脱贫”的内生动力。深入开展“脱贫光荣户”“致富能手”等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引导贫困群众依靠勤劳致富实现自我脱贫,消除“等、靠、要”思想。让贫困群众的心热起来、甩开膀子干起来,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乡村治理,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作用,引导乡风文明行动,开展民俗文化活动,繁荣农村文化,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

  责任落实。扶贫“扶志”工作由旗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

 (七)紧扣提高群众认可度,全面压实帮扶工作责任

  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人。处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经常深入所包联乡镇督导脱贫攻坚工作,传导工作压力,发现问题,倒逼工作落实。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周带队入户帮扶不少于1次,时间定为星期二,帮扶干部每周入户帮扶不少于2次,时间定为星期二、星期五,如遇迎检等特殊的、阶段性的集中攻坚情况,要按旗委、旗政府要求,加大下乡入户频次,每天下乡入户1次。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每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既要“驻村”,也要“住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坚决服从全旗大局和组织安排,驻村工作期间与原工作岗位脱离,专职专责、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按照旗委、旗政府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要求,踏踏实实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要严格例会制度,各乡镇每月至少召开1次派驻干部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总结经验,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派驻干部应按要求撰写工作日记,每月对派驻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记录,填写每月工作台账,派驻干部要做到月初有计划,月末有总结。驻村工作队成员要撰写民情日记,工作队每年向旗委组织部、旗扶贫办报送的信息不少于3篇。要严格请假制度,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请假应按请销假制度要求严格履行程序,按审批权限签批后方可生效。要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派驻干部的考勤工作,切实做好派驻干部考勤的登记、汇总和上报。对于瞒报驻村天数或弄虚作假的工作队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落实月通报制度,旗委组织部牵头,旗两办督查室组成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派驻干部出勤情况、承担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向旗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每月末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要严格遵守纪律,派驻驻村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党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要求,自觉维护下乡驻村工作的严肃性。严格遵守“五不准”纪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收受群众的任何财物,不准接受基层单位的宴请,不准在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或者帮扶单位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准参与赌博、酗酒等有损干部形象的各项活动。

 (八)对标资金使用精准,打造“阳光精准扶贫”

  加大涉农涉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金监管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扶贫资金的使用、拨付、结算等环节的相关程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救助资金兑现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健全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平台,规范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公示公开制度,打造“阳光精准扶贫”。加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对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扶贫资金精准安排、精准使用,打造廉洁扶贫、阳光扶贫。

 (九)对标扶贫成效精准,分类施策,精准脱贫

  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政策指向看,现有扶贫政策集中给贫困户使用,政策界定越来越明晰,操作也越来越简易。当前尤其需要关注临界贫困对象,有些非贫困户和贫困户实际收入差距非常小,如果一味按照固有的模式、现有的政策来处置,则意味着新的不公平,长此以往势必造成新的不平衡。对此,用好用活扶贫政策,统筹兼顾做好扶贫脱贫工作,可以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不公平、不平衡、不和谐的现象发生。脱贫攻坚成效最终要靠解决问题来说话,攻坚过程就是找出“难点”、瞄准“靶心”、消除“病灶”的过程,统筹兼顾之后集中攻坚,综合各种资源、集中各方力量做到因需施策、因症施策、因户施策,重点突破,才能真正实现脱贫攻坚政策真落地、措施真见效、成效真显现、群众真满意。根据贫困程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类管理。把全旗建档立卡贫困户分为“A、B”两类。按照“集中力量重点扶持A类助推脱贫,防止返贫;引导B类致富奔小康”的思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类施策,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A类:指未脱贫的贫困户和国家扶贫开发系统中标注的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对A类户按照“一户一案”的要求,结合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社会保障扶贫和健康扶贫等措施,制定脱贫规划,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标准,补齐脱贫短板。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从资金、技术、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进行重点帮扶;对深度贫困的贫困户,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的特困人员实施多种政策叠加,从各方面全力给予保障;对于正常脱贫的贫困户,围绕认可度提升开展帮扶、引导工作,按照“政策不变、力量不减”继续推进既定帮扶方案,确保脱贫不返贫。

  B类:指国家扶贫开发系统中标注的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稳定脱贫”户。对B类户的扶持,如继续实施全面普惠的扶贫政策,会造成扶贫资源难以靶向精准扶贫,稀释对未脱贫人口的扶贫攻坚投入,会造成一般农户的心理不平衡,因此产生攀比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也容易使稳定脱贫户产生依赖心理,造成“争贫困”、“装贫困”、“等要靠”等现象发生。对B类户的扶持,要在激发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其依靠勤劳致富,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上下功夫。在政策落实上,可根据需要给与就业指导、技术培训等帮扶措施,助力其脱贫致富奔小康。原则上“稳定脱贫户”自2018年元月1日起,不再享受新的扶贫政策,不再落实入户帮扶责任人。原安排的扶贫项目或落实的政策,未实施完的,按照当年政策继续实施,保持工作连续性。

  五、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争先创优求实效

  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最鲜明的特征就是“最严格的”监督考核。首先,这是对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和政治站位的检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是口头上说说、停留在表面上,还是落地生根、体现在工作效果上,当前最重要的检验就是脱贫攻坚工作。要经得起检查,经得起考核。其次,是对问题抓整改、政策抓落实、工作成效的检验。第三,是对干部转变作风的一次检验。是不是以过硬的作风、有力的措施落实了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工作上是否认真负责,是否落实到位,是对我们素质作风、对自己负不负责的检验。总之,我们对考核不能有麻痹思想、简单应对思想,事关2018年脱贫任务完成、事关2019年能否如期脱贫摘帽、事关我们能否顺利兑现庄严承诺,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看待和推动每一次考核和评估工作。实现脱贫摘帽,考核标准高、纪律要求严,任务艰巨性超乎想象,全旗上下务必要围绕提高脱贫质量这个核心任务,全力以赴发起冲刺,拿出攻城拔寨的决战势头和百米冲刺的拼搏劲头,全力夺取今年脱贫攻坚胜利,我们不仅要打赢更要打好“翻身仗”。全旗上下务必要集中精力、不遗余力,攻克一切困难、战胜一切险阻、争先创优全力以赴迎接考核,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六、推进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2018年3月8日—3月15日)。根据脱贫攻坚要求,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逐一摸准贫困户的主要致贫原因和实际脱贫需求。在彻底盘清底数后,进一步完善“一户一案”,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各乡镇根据实际制定本乡镇脱贫攻坚方案,于3月20前报旗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措施阶段(2018年3月16日—10月30日)。乡镇、部门按照旗委、旗政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全面落实“五个一批”政策,确保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到位。

 (三)查漏补缺阶段(2018年11月1日—11月19日)。突出问题导向加紧查漏补缺,对工作中的短板,认真分析原因,全面落实责任,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认真组织开展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认定工作,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11月20日—12月20日)。实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做好迎接国家、自治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评估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调动所有力量、所有资源,精准投向脱贫攻坚主战场。旗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完善定期听取调度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处级领导要定期调度,统筹推进分管领域涉及扶贫方面工作以及所包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和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报道我旗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热情和积极性,努力形成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同步奔小康的生动局面。

 (二)强化数据分析保精准。进一步强化扶贫数据平台建设,聚焦漏评率、贫困人口错退率与信息准确率“三率”,逐一筛查比对,将扶贫精准管理责任落细落实。对照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摘帽认定标准,罗列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一销号。

 (三)强化成果宣传增动力。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政策宣讲、典型引路和思想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在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大扶贫成果宣传,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开辟专栏,树扶贫典型,报工作亮点,晒脱贫清单,提高贫困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四)强化督查调度提成效。开展常态化督导,成立四个脱贫攻坚督导组,分乡镇包干督导,采取明察暗访等手段,督查考核乡镇和帮扶单位精准扶贫责任落实情况。加密调度频率,每季度定期进行观摩评比考核,工作落后的乡镇部门进行表态发言,对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约谈提醒,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结果运用,作为效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影响脱贫攻坚大局、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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