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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精准扶贫教育基金实施方案(试行)

访问次数: 468 来源:扶 贫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根据《莫旗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加强精准扶贫教育基金实施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金设立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救助工作,落实和完善助学金制度,切实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旗政府决定设立精准扶贫教育基金,金额为每年500万元(从2017年至2019年),资金结余部分滚动下年使用。

  二、资助对象

  具有莫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暂只限于职业高中)学生(含外地就读)。根据旗政府与东方证券合作协议,尼尔基一中由东方证券资助。(莫旗以外地区就读莫旗户籍学生直接到莫旗教育科技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在校学生。

  三、资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017年学前儿童非在园300元、在园500元;小学教育阶段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初中阶段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高中阶段(暂只限于职业高中)学生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余款下年滚动使用,每年分两次(4月和9月)发放,每学期发放一次。根据旗政府与东方证券合作协议,尼尔基一中建档立卡贫困生资助由东方证券资助,如资助金额在5000元以上,东方证券全额资助,如资助金额不足5000元,不足部分由旗政府扶贫教育基金补差,在资助中保证不重复资助。升入大学专科、本科建档立卡学生根据内政发[2017]47号文件精神,参照低保、孤儿每年1万元标准执行,资金由自治区和盟市(旗县)按5:5比例分担,现市级财政所承担比例未定,剩余部分由我旗财政承担(注:资助人数未定、资助金额未定)。

  针对父母或学生本人患有重病(重病指单次住院费用1万元以上)、2级残疾(以残疾证为准)的建档立卡特别贫困学生,每人每年小学生安排500元、初中生安排700元、高中生安排1000元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资金。

  四、救助程序

 (1)本旗学校就读。学校于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学校将本校《莫旗建档立卡学生教育基金申请表》经初审(公示)后,报旗教育科技局。由教育科技局会同旗扶贫办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打入资助对象监护人“一卡通”卡中。流程为:学校初审(公示)——旗科局、扶贫办复审——拨付发放。

 (2)外地学校就读。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经就读学校在《莫旗建档立卡学生教育基金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报教育科技局,由教育科技局会同旗扶贫办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打入资助对象监护人“一卡通”卡中。流程为:学校初审——旗科局、扶贫办复审——拨付发放。

 (3)父母或学生本人患有重病、残疾家庭贫困学生。每年的4月份和9月份,到教育科技局资助中心申请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补助,申请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重病诊断、病例、残疾证等相关证件,由教育科技局会同旗扶贫办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资金打入监护人“一卡通”卡中。

  五、基金管理

  贫困学生资助基金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审计监督。严禁挤占、挪用、侵占救助基金。严格按上级要求的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兑现扶持政策。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助学基金使用情况。当年助学基金开支结余部分留转下年使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截留贫困学生助学基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精准实施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阴宏兴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王金奎  旗教育科技局局长

  敖  明  旗扶贫办主任

  苏黎平  旗财政局局长

  苏  林  旗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各乡镇(办事处)政府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旗教科局,办公室主任王金奎(兼)。

2017年4月17日

 

莫旗建档立卡学生教育基金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学籍号

 

民族

 

身份证号

 

年级

 

户籍所在地

 

户别

 

监护人情况

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

 

与申请人关系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学生就读学校审核认定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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