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莫旗农牧业局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牧党字[2013]26号
局属各单位: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为摆在各级政府及农业管理部门面前一项迫切而紧要的任务,同时也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新的形势对我们农牧业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3年是我旗实施收缩转移,集中发展关键之年,为有效解决我旗农牧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更好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惠农政策和旗委、旗政府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更快的实现农牧民致富达小康,根据旗委、旗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旗农牧业局将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整顿、树立行业新风、创农牧民满意单位为目标,以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基础,以预防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惩防并举,纠建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围绕农业强旗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要着力解决部门行业中存在的有损农牧业系统工作形象,妨碍农牧业经济建设的不良政风行风,特别是发生在老百性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树立行业新风、着力构筑现代化农牧业”为主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自身服务质量,进一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旗农牧业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具体目标:一是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层层分解任务,做到领导有力,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及时整改。二是切实转变工作职能,除规范必要的管理、执法工作外,要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我旗农村牧业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改变工作作风,要以树立“六型”机关为目标,不断加强系统工作作风,对不思进取,得过且过的形式主义等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和整改,对工作上因循守旧,违背规律,贪图享受,铺张浪费等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杜绝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情况发生。四是加强行业自律,杜绝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个人、他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受贿、跑官要官、赠送礼品、参与赌博,工作期间饮酒、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等不良之风。五是提高本部门人员行业道德,提升本行业整体素质,为晋升旗级文明单位奠定基础。
二、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内容
(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执法人员经过培训,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热情、耐心,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象。
(二)规章制度健全,办事程序规范。政(财)务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依据、结果和收费标准等公布上墙。
(三)群众举报、投拆渠道畅通,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
(四)工作人员举止文明,着装整洁,岗位挂牌,作风优良。工作环境整洁,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有序。
(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
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方法步骤
评议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进行,发现违法违纪线索,跟踪追查。总的要求是:改进评议方法,缩短评议时间,着重注意减少评议成本,增强评议效果。坚持统一部署,边评议边整改与集中评议、全面整改相结合,与落实行政许可法相结合,融于单位的业务工作之中。整个评议工作共分四步进行:
(一)部署动员和聘请行风评议员(6月20日至7月5日)。根据旗纠风办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层层组织发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了解、关心旗农牧业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更加重视“三农”问题,更加理解、支持我旗的农牧业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公布热线电话、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广泛接社会务界监督。举报电话:0470-3977700。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从部门、涉农企业、农牧民、新闻媒体中聘请10名行风评议员。同时,为保证能够听到真实的声音,支持行风评议员匿名批评,方式不限。
(二)自查评议(7月6日至8月30日)。旗农牧业局全体人员要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回顾总结工作,对照评议内容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到边评议边整改。同时,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个别了解、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主动了解和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我局工作特点,局机关的意见征求主要面向上级领导部门及社会各界关注农牧业人士,局属各单位的意见征求主要面向旗农牧业局、相关农牧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测评和征求到的意见,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分类分条向旗农牧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反馈。涉及到领导班子的问题,向组长、第一副组长反馈,涉及到个人的问题,向本人及其主管领导反馈,涉及违规违纪重要线索的,及时向旗纪检委报告。
(三)反馈整改(8月31日至9月20日)。这一阶段,旗农牧业局将针对全旗农牧业系统的政风行风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于局行政机关政风行风中出现的个别问题,一般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并报知相关领导,影响严重者,提交旗农牧业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处理,并将根据情况在本系统等不同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将上报旗委、政府及旗纠风办;对于局机关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选定时间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在全局范围内印发,同时送交有关部门、旗农牧业局行风评议员监督执行。对于局属单位中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共性的由旗、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限期整改文件,对在个别方面存在的问题,将采用组长、第一副组长、分管局长、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的方法,逐一进行解决。
(四)总结验收(9月21日至10月30日前)。评议整改结束后,旗农牧业局将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情况,写出综合总结报告,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将此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四、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几点强调
(一)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加强农牧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与农牧业局的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与晋级旗级文明单位结合起来。
(二)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争取旗委、旗政府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对旗农牧业系统评议工作的领导、支持。旗农牧业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农牧业局局长巴雅斯胡良任组长,纪检书记宝日巴特尔任第一副组长,协助组长领导旗农牧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分管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股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二级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别协助组长、第一副组长、副组长工作,办公室设在旗农牧业局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协调处理及跟踪督办。
(三)设立考核责任制。为真正达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旗农牧业局将把此项工作的开展工作列入全局成员的目标考核工作中,凡局属各单位、个人限期整改的问题,旗农牧业局通过“发出整改限期通知---检查---再次整改---检查”方式完成,对二次检查后仍存在问题的,除加大督促力度,责令继续整改外,问题出现在个人的,具体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年底不能评优;问题出在单位的,单位不能参加任何集体性评奖,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优。此项考核工作将由领导小组完成,并随时根据举报电话的举报进行检查。
(四)认真评议,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要始终坚持“纠---评---建”并举的方针。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的最高标准,通过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农牧业系统党委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