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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执行情况、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专项活动监督检查方案

访问次数: 434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执行情况、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专项活动监督检查方案

农牧党字[2013]15号

农牧业系统党委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以及集中开展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有关文件(内党办发【2013】8号、厅发【2013】15号、呼党办发【2013】8号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促进农牧业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实际,现就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纠建并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使党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使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新的明显改善,使广大群众看到实效,增强信心。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农牧业系统党委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系统党委各支部、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实施意见》的情况。重点在改进调查研究、公务接待、新闻报道、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执行的情况;

    (三)对群众反映本系统本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实施意见》行为的调查处理情况;

    (四)机关效能、纪律作风等情况,特别是区市两级关于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有关文件(内党办发【2013】8号)、厅发【2013】15号、呼党办【2013】8号、莫党办发【2013】30号)精神落实情况。    四、监督检查的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23日—4月30日)。系统党委各支部、局属各单位根据上述内容开展自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实施意见》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要对“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农牧业系统党委各支部、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4日上报办公室。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6月20日)。根据自查上报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农牧业系统党委各支部、局属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财务账册等方式进行。

    (三)完善提高阶段(6月20日--6月30日)。系统党委各支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查找出来的问题,对反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上找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考核评价阶段(12月)。年底,农牧业系统党委各支部、局属各单位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实施意见》的情况,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建立健全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对贯彻落实效果进行评价。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

    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地点随机确定,对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进行巡查、询问、录音、录像,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的,对当事人、直接责任人或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廉政谈话。

违规发文的;违规播发新闻报道;违规超过标准接待的,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的;上级领导到基层调研,当地主要领导到边界、高速公路路口迎送的;对违规悬挂标语横幅、摆放花草的;对于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购物、聊天、玩游戏、无故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有下列行为的,按照党纪和政纪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以调查研究名义违规去名胜古迹风景区游玩的;接待上级单位和领导调查研究、工作考察中弄虚作假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的,以开会、考察、会议、培训等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的;不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

  (三)对“庸懒散”、“吃拿卡要”等行为,依据《呼伦贝尔市损害发展环境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呼党办发【2013】3号)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执行情况、集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专项活动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田源山  农牧业系统党委书记、农牧业局局长

   副组长:郑国君  农牧业系统党委副书记、农牧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杜立明  农牧业局副局长、农机中心主任

           安  枫  农牧业局副局长

           刘连华  农牧业局副局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李文雨  农牧业系统党委宣传委员、农牧业局副局长、兽医局局长

           刘长顺  农牧业局副局长

           狄家元  农牧业局副局长

           艾国良  农牧业系统党委委员、农机中心党支部书记

           关国杰  农牧业系统党委组织委员、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考核办公室,主任:狄家元(兼),副主任:关国杰(兼)、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意见》执行情况、“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专项活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精神上来,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良好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推动农牧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作风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协调落实的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被检查地方和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依纪依法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农牧业系统党委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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