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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教育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474 来源:教育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教育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促进莫旗教育和谐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 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旗的改革发展目标,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校、从严治师”,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不断加强莫旗教育行风建设,解决百姓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教育作为崇高公益事业的形象,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行风建设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坚持“评、纠、建”相结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教育“四风”(改进行风、严肃校风、规范师风、端正学风)建设活动;

(二)指导全旗中小学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确保学校的校务公开率达100%;

(三)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努力构建务实高效、文明和谐机关,确保局机关被评为“机关党建先进单位”;

(四)开展争创“五好”班子(学习好、团结好、作风好、机制好、业绩好)、争当“五型”干部(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清廉型)活动。

三、工作要求及内容  

(一)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大力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校”创建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六项制度”,即严格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严格实行学校收费“一证、一据、一卡”制度,严格实行学校收费管理责任制,严格实行学校收费管理督查制,严格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收费,规范收费,“阳光收费”。 坚决做到“六不”,即不出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学期中途另行收费等问题;不滥办班,不举办各种向学生另行收费的多媒体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等;不强迫学生入保,不强迫学生统一购买校服、饮用奶制品、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具等;不滥编乱印乱发学生课外用书和资料,学生所用“两业”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发行渠道订购。  

(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深入开展向师德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广泛开展师德教育月活动,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举办有偿补习班、课外辅导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补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在六个方面严格管理,即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严格禁止违规补课,不准违反规定收费上课;严格控制作业量,不准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及各类竞赛、评奖活动,不准按考试成绩排列名次;严格学籍管理,不准擅自招收未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学生入学。  

(四)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管理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全体机关干部要自觉做到 “十要”,即:一要推行便民措施。办公桌摆放工作牌,工作日科室留人服务。二要改善服务态度。热情接听每一个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认真阅复每一封人民来信,努力办好每一个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三要加强学习调研。坚持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积极撰写调研报告。四要压缩文件会议。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文件能简则简,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合并召开。五要扩大政务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教育收费、招生、评先等事项及时公示,增强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六要重视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七要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八要坚持廉洁从政。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礼金、礼品。九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争创“五好”(学习好、团结好、作风好、机制好、业绩好)班子、争当“五型”(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清廉型)干部活动。通过服务对象评议机关工作,听取学校、教师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行风建设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参与到位。   1.明确局领导班子的责任。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并负责对班子成员履行政风行风建设的职责监督检查;副局长等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负具体领导责任。  

  1. 明确职能科室的责任。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抓政风行风建设的责任:规范教育收费由监察室和计财科负责,治理有偿家教由监察室负责,师德建设由人事科负责,规范办学行为由教育股负责,局机关作风建设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工委负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实行目标管理。  
  2. 明确学校领导的责任。校长为本单位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行风建设负全面责任。行风建设责任要有机分解到处室、年级组和教研组,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凡有偿家教严重、乱收费问题突出,都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3. 明确教师的责任。教育工作者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行为,不搞有偿家教,对学生充满爱心,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学校声誉负责,对教育形象负责。  

(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让教育工作更加透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真实公正,积极稳妥、重点突破,立足长效、形成制度,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1. 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教育收费、招生、学校布局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先进模范的评选等,做到政策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依法公开。要创新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除运用橱窗、简报、新闻媒体等载体外,要重点建设好教育信息网,专设“党务、政务公开”栏目,并与政府网站链接,让干部在制度下干事,让群众在了解中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教育”。
  2. 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新形势下校务公开要不断创新、不断深化。对于学校收费、招生录取、特困生资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内容,不仅要在校内公示,还要在社区张榜公布。对群众有疑问,社会关注的问题,要不厌其烦地向群众解释。大力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  

(三)强化主题教育活动,做到与人民群众休戚与共。为了融洽学校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增强教育工作者服务群众的意识.在全旗深入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专业技能大练兵”活动,不断创建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式、方法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水平和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挑战现实,追求卓越,为建设教育强旗作出积极贡献。  

(四)强化督查考核,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1. 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邀请各界人士,对机关、学校、教师依法治教(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有偿家教、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办好“教育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信箱”,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 加大科学考核力度。坚持开门评教育,不断深化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将“四评”活动,即“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服务对象评机关”制度化,把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要求,纳入机关、学校、教师的工作目标,做到科学、规范考核,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  
  3. 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情节比较严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的,查实后要根据错误性质从严处理。尤其对热衷于搞有偿家教、滥订滥发教辅资料并收取回扣的,一经查实,首先取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同时通报批评所在学校(单位)。  

(五)强化教育宣传,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大力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发展需要的氛围环境,宣传师德建设的新典型,宣传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宣传素质教育的新经验,弘扬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旋律,唱响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主题歌。加强学校教育宣传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建设,将新闻宣传列入信息员岗位职责和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新闻宣传管理、考核和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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