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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626 来源:政 府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政办发〔2014〕13号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旗政府各部门,驻旗各单位、各农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旗各部门、各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全旗的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现对我旗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档案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记录历

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崇高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造福人民成为档案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根本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关心、支持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档案员培训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为档案员培训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加强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

做好文书处理工作是档案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基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档案局颁布的第8、9、10号令,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按时按质完成档案的规范整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必须按规定移交本部门档案室。档案史志局按照要做好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指导和机关档案晋级工作。

四、做好到期档案交接工作

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是档案法律赋予各机关、单位的职责和基本义务,定期接收档案资料是旗档案馆的重要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整理移交工作,及时将到期档案移交至档案史志局。档案史志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接收到期档案入馆,

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档案史志局要建立健全档案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特别是对个别单位有档不归、归档不全、档案遗失、整理不规范、到期不移交、档案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保障档案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六、做好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凡由旗委、旗人民政府主办,各乡镇或部门承办的重大活动,承办单位应将材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等工作纳入重大活动实施方案中。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要按照归档立卷相关要求,将活动中形成的活动方案、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材料、资料等与重大活动有关的档案资料认真收集、整理,依法移交旗档案史志局。

七、推进机关档案数字化建设

档案数字化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扫描技术、数字成像技术、数据库技术、多媒体技术、存储技术等高新技术把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源转化为数字化的档案信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网络化的形式互相连接,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形成一个有序结构的档案信息库,及时提供利用,实现资源共享。档案数字化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传统档案馆走向数字档案馆的必经之路,它能有效地保护档案原件,改善档案的利用方式,充实各档案馆网站的内容。档案数字化已成为档案工作的制高点,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通知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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