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办)人民政府,旗政府有关部门,驻旗有关单位:
国道G111线尼尔基至腾克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施工单位即将进场开工建设。为了切实做好该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配合征拆等工作,旗政府决定成立国道G111线尼腾公路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领导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旗政府成立了国道G111线尼尔基至腾克一级公路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索曙辉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吴玉臣 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闫 波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敖学俊 旗政府副旗长(常务副组长)
郭金生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鄂海峰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李海波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延龙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单立新 旗发改局局长
苏黎平 旗财政局局长
金留柱 旗民政局局长
田源山 旗农牧业局局长
王立新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于海清 旗林业局局长
孟利军 旗水务局局长
沃 刚 旗文体广电局局长
鄂 强 旗环保局局长
阿荣挂 旗审计局局长
敖晨光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松柏 旗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忠国 旗地税局局长
敖秀春 旗有线电视台台长
吴学哲 旗电力公司经理
赵 楠 旗移动公司经理
王晓燕 旗联通公司经理
陈孝部 旗电信公司经理
敖 伟 尼尔基镇镇长
敖利国 腾克镇镇长
孟丽英 登特科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王立新(兼)。
二、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扎实开展工作,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
2、协调领导各相关乡镇、部门做好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确保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顺利进行,为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3、协调各相关乡镇、旗直各部门、驻旗有关单位为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4、协调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解决好工程建设期内社会运输车辆通行问题。
5、协调处理公路建设中发生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安排及措施
1、由交通部门牵头,旗国土资源局、沿线乡镇配合,负责协调沿线各乡镇做好尼尔基-腾克段公路占用耕地征用事宜,为正式开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旗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要积极配合项目建管办办理土地、林业、草原、矿山等相关审批手续。
3、旗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牧业局配合项目建管办制作《勘测定界图》,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植被恢复造林设计》、《草原勘界报告》,和对林权证、林权所有人确认。
4、完成对拟征用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召开听证会议,提供听证会议纪要,旗国土局与腾克公路建管办签订委托补充耕地协议,并把补充耕地的位置标注在1:1万的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中。旗林业局、农牧业局办理相关征用林地、草地手续。
5、完成“一书四案”的填报工作,填写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上报用地申请。
6、协调处理好施工期间的各项工作。
7、旗交通运输局开设补偿专户,并配备专人、专帐管理补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四、征拆
1、耕地征拆牵头责任单位为各有关乡镇(办事处),旗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全力配合;
2、房屋及地表附属物征拆牵头责任单位为旗征收办;旗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办事处)配合。
3、林地征拆牵头责任单位为旗林业局;旗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办事处)配合。
4、草地征拆牵头责任单位为旗农牧业局;旗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办事处)配合。
5、坟地迁建牵头责任单位为旗民政局;旗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办事处)配合。
6、电力、通讯设施征拆牵头责任单位为旗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办事处)配合。电力、通讯部门编制改迁方案、设计、预算报审计部门审核。
7、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各责任主体单位及相关部门现场实物量调查,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确权,按国家、自治区行业规定标准核定补偿金额,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发放补偿款,确保被拆迁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征拆时限,耕地征拆在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其它征拆工作在6月1日前完成。
五、临时用地及收取料场
建管办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及交通、林业、农牧、环保、水务、国土、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现场确定并按要求完善手续。
六、施工环境
各成员单位及施工单位杜绝吃拿卡要,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七、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项目进展情况,让全旗人民充分认识到一级公路在发展区域经济、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好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在全旗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建设项目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举全旗之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各司其职、强化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不得推诿扯皮,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好与本单位有关问题。相关乡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的思想动员工作,使征地、拆迁工作得到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要派专职干部负责协调一级公路建设工作,全力支持公路建设。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禁施工单位乱采乱挖,乱砍乱伐。
4、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沟通协调。联系人:冯勋东,联系方式:4686060;1884702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