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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能的通知

访问次数: 550 来源:政 府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办事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职能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旗直相关部门:

    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2016年年底经旗编委会决定,把原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妇幼保健职能进行整合,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办事处)负责。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要求乡镇(办事处)切实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各乡镇(办事处)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接受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双重管理。

二、乡镇(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负责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至少配备两名以上公务员(专兼职均可),各乡镇(办事处)要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保证完成计划生育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三、各乡镇(办事处)必须配齐配强村(居)计划生育专干,并按要求在预算内经费中解决他们的报酬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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