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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 “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访问次数: 522 来源:政 府 办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莫旗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2月26日

 

莫旗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国家禁毒办《关于开展全国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全区“绿洲家园”社区康复工作站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经旗政府同意,就开展“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建设及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统筹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紧紧依靠乡镇政府、社区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及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吸毒人员,确保我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目标

各地社区必须于2017年底建成“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并确保乡镇下辖社区、村屯50%以上开展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形成乡镇政府统一领导,辖区公安派出所、司法、综治、卫生、民政、社保等部门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工作体系,力争2018年上半年实现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率100%、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无缝衔接率100%、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逐人建档帮教率100%、就业培训安置率100%的“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

三、工作机构及人员经费保障

(一)“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领导小组构成及人员经费保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辖区公安派出所、卫生、司法、民政、教育、社保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为成员。“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综治办主任兼任。本乡镇的“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建设应严格参照《全区“绿洲家园”社区康复工作站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必须按照3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以上禁毒专干的比例配备禁毒专干,并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室内悬挂相关职责、制度,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档案柜、打印机等设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绿洲家园”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保障。

(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经费保障。组建“4+N”工作小组。以吸毒人员为“靶向”,针对每一名吸毒人员,成立由社区、村屯书记任组长、社区民警、专职人员(禁毒社工)、网格员为成员,并根据入户调查需求情况,选择民政、人社、卫计、妇联、共青团等帮扶力量参加,共同组建“4+N”工作小组。同时制定“一人一策”关爱服务措施。通过上门走访、深入调查获取吸毒人员的性格特点、行为表现、社会关系、个人及家庭需求等信息,由社区书记、社区民警、网格员共同制定社区关爱方案,按“一人一策”制定具体关爱服务措施,并通过“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向“4+N”工作小组成员和社会组织下达工作指令共同落实。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应纳入各乡镇财政预算。

四、职责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安派出所、卫生、司法、民政、教育、社保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共同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及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划,培训禁毒志愿者和社区义工,落实对吸毒人员的帮教、监督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

(二)公安部门职责。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三)卫生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会同公安派出所开展社区戒毒人员药物维持治疗工作;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及时将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吸毒人员信息传递给公安部门。

四)司法部门职责。负责按照“无缝对接”工作制度,做好刑释解教吸毒人员的接茬转介工作,确保出所、出狱吸毒人员由公安派出所及时纳入重点管理;司法部门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五)民政部门职责。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七)教部门职责。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职责。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戒毒工作。其中,共青团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及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公安机关、司法、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就业安置、服务救助等措施,形成乡镇及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要抢抓机遇,利用此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及开展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充实工作人员,改善办公条件,落实专门经费,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明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排查登记、出所衔接、维持治疗、吸毒检测、谈话教育、行为干预、综合评估等管理制度,形成基层政府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戒毒康复全程管控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考核奖惩。旗禁毒委员会、旗综治办等部门要在每年年底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绿洲家园”工作站建设及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并将排名通报情况上报旗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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