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
工会充分发挥学校工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与向心力,搞好民主管理,特制定学校工会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任务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2、定期召开教代会,做好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增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意识,履行主人翁权利和义务,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3、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会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工会委员会,每月一次工会小组活动。
4、丰富教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开展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关心会员生活与疾苦,凡会员的婚、嫁、娶主动关心,丧、病灾要慰问。对特困家庭教职工要给予适当资助。
6、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经常收集、反映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7、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与物质权利。
8、协助地方党政、执法机关、学校行政查处侵犯学校与教师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事件,维护学校与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9、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管理工会经费,做到账据齐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账目。
10、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支部、行政的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监督并支持学校行政工作。
11、有专用的工会活动室,以及学习、文娱、体育等设施、器材,并有专人管理,为工会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
12、凡正式教职工均要入会,并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不愿入会者,其后果自负。每学年初办理一次调出或调入会员入会与离会手续。每个工会会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期缴纳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