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 村民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
三. 严禁侵占集体个人财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交通、供电、生产、等公共设施;
四. 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乱挖、乱堆、乱倒,严禁损坏农作物,严禁家禽家畜损毁庄家;
五. 严格用水、用电管理,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切实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六.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或注销;
七.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八. 搞好公共卫生和环境整治,不随地倒垃圾,禁烧秸秆;
九. 要尊师重教,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十. 凡属村集体和农户栽种的树木,未经村委会及林业部门批准,不得私自砍伐和损害;
十一. 违反上述规定的户(人),情节不严重的,由村委会给予教育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报告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 《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起开始实施执行,未尽事项由村民会议另行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