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旗十二届人大
第六次会议文件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1日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院长 陆洪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自治旗人民法院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贯彻落实自治旗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改革创新,推进阳光司法,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力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积极服务旗委工作大局
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抓审判的工作理念,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15件,结案3674件,受理案件同比上升38.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围绕“平安莫力达瓦”建设,狠抓刑事审判工作,共受理刑事案件218件,审结209件,结案率95.87%,依法判处罪犯250人,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突出心理疏导、教育挽救、回访帮教等工作,对8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最大限度促使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达成赔偿协议并自动履行,调撤率达85.73%。
——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始终坚持以化解矛盾、服判息诉为目标,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35件,审结2713件,结案率95.7%。在旗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由1名审判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实现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理与司法判决的直接对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完善调解、疏导、回访等工作机制。对于合同争议、金融纠纷等商事案件,注重通过裁判提供引导,以规范市场交易,促进社会诚信。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坚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化解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共受理行政案件21件,审结19件,结案率90.48%。对涉及棚户区改造工程的6起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及时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执行难题。开展“执行年”专项工作,集中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努力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利用执行指挥中心,组织为期10天的“草原风暴”集中执行行动,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依法适用强制措施,用足用好失信、拘留、罚款等法律手段,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今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139人次,拘留46人,罚款3.35万元,网上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信息730人次,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达96.92%,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依法做好诉前服务。成立法官工作站,积极服务棚户区改造工程。组织法官逐一入户进行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解读,全年入户20余次,积极进行劝导调解工作。建立法庭、司法所、派出所联调机制,对不宜纳入诉讼程序的民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自今年5月开展联调工作以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10余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
(二)继续强化审判管理,着力提升审判质效
不断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使其更具有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依托信息化建设,推进审判流程管理。实现所有案件网上运行,确保院、庭长和审管办对案件情况“看得见、管得住、说得清”。依据三大诉讼法,对每个流程操作进行细化,充分运用审限预警、节点控制、筛选排序、数据分析等功能,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实行网上跟踪提示、网上催办,做到了相互衔接,强化了审判流程管理。
——坚持以“两评查”活动为导向,强化审判执行工作。通过采取常规评查、专项评查、发改案件评析等办法,利用自查、交叉评查、院“两评查”小组评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庭审、裁判文书进行评查。同时,借助庭审直播点播系统,远程组织庭审观摩活动,网络调取庭审实况录像,进行打分和点评,以科技手段规范庭审活动,提升司法公信力。每季度对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评查,撰写评查报告,分析两审的不同之处和被改判、发回的原因。今年共评查裁判文书1056份,庭审观摩166件,发布各类评查通报12期,做到了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督促改进。此外,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法官咨询委员会、专业咨询委员会和联席咨询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慎研判。
2016年案件质量明显提升,结案率96.3%,服判息诉率96.94%,生效案件改发率0%。
(三)深化机制创新,倾力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和旗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机制创新工作。
——完成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今年5月,我院全面启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确定23名法官为主审法官,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突出了法官的主导地位,实现了司法权力和司法责任的有机统一,同时倒逼法官提高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
——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审委会统一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等方面的宏观指导,严格规范提请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范围和类型。今年我院召开审判委员会17次,研究案件36件,同比下降67.27%,切实发挥法官、合议庭在审判中的主角作用,防止“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现象的发生。
——积极推进“1+N”审判模式改革。对于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刑事、民商、行政类一审案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均由1名主审法官和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进一步扩大司法的民主性、公开性和监督性。今年按照“1+N”审判模式审结案件104件。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我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全面推行环境资源类案件“二合一”审理模式,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1件,切实以法律的手段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员额制改革。按照中共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改革的要求,今年8月初,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法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等程序,按照中央政法编制40%的比例,遴选了34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好、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法官进入员额。
(四)践行司法为民,竭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从点滴做起,从细微抓起,用行动诠释司法的人文关怀。
——入户宣传毁林毁草危害,加强生态保护。为保障莫旗退耕还林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印制“破坏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单”,以派出人民法庭为依托,组成3个法律宣传小组,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累计向乡镇群众发放“破坏环境资源普法宣传单”5000余份。
——设立律师志愿者服务办公室。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办公室,放置明确标识,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同时配备桌椅、电脑、打印机、法律读本等办公设施供律师志愿者及当事人使用。
——设立达斡尔语巡回法庭。为方便少数民族诉讼,在阿尔拉、库如奇、杜拉尔三个民族乡镇,设立“达斡尔语巡回法庭”,着力解决达斡尔族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及时、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利用媒体发布开庭公告等审判信息。按照“互联网+微服务”的模式,不断探索和丰富便民服务举措,通过微信平台、微博平台、门户网站 “三个平台”,为百姓提供集普法、监督、咨询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让百姓享受到“指尖上的法院”提供的便利。
——加强司法救助制度。对农民工、低保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为其开通优先立案、先予执行绿色通道,全年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温情和关怀。
(五)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向邹碧华、黄志丽等先进典型学习,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先锋合议庭”,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对职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专项培训和岗位技能示范评比,组织司法公开、信息宣传、书记员技能等专项培训6期,参训人员达300余人次;积极开展司法警察、书记员等岗位练兵;组织院庭长庭审示范观摩9次,评比出优秀裁判文书6篇。通过以上措施,切实提高了干警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舆情引导能力。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主体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身上。加大审务督察力度,进行专项明察暗访7次,及时纠正纪律作风问题9个,司法作风明显转变、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优化中层干部。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将一些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同志选拔到中层干部岗位,共调整任免了32名干警,中层干部队伍更加趋于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解决了我院人员长期未调整、多个中层岗位长期空缺、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为各项工作开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司法保障
按照中院信息化建设指标的要求,对远程视频会议室和审委会会议室进行了改建,更新摄像语音设备、安装电子显示屏,实现了四级法院远程会议、远程培训互动交流。院内2个审判庭全部实现庭审信息化,6个基层法庭全部安装了数字法庭系统,实现了庭审的在线直播点播。电子卷宗上传率和裁判文书上传率均实现100%,数字法庭开庭占预定开庭数的95%。
各位代表,经过法院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一年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年呼伦贝尔两级法院各项工作在全区考核中勇夺“三连冠”,创造全区法院系统新的历史性突破。我院审判执行考核指标在全区106家法院中,并列排名第一,被中院授予“优秀法院”荣誉称号;王秀梅、王红艳等7名同志分别受到自治区级和市级表彰,执行局等3个部门分别获得市级表彰。我们深知,法院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旗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帮助,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信任和厚爱。在此,我谨代表法院及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后,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个别干警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基础建设相对落后,功能不全,难以满足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的新要求等等。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重点
全面落实旗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脱贫攻坚这条主线,守好发展、民生、生态、稳定、安全五条底线,牢牢把握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和上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改革,严格履行审判职能,巩固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形象,为推动莫旗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涉及发展、民生和生态底线的矛盾纠纷,增进社会诚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生态安全;完善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利益问题;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采取有效措施,破解执行难题,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举措。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模式,实行刑事、民事、行政统一归口审理,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行为,加大生态建设司法保护力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实行判前情绪疏导和判后答疑等工作机制,促使有信访隐患的当事人明白法理和政策,最终服判息诉;全面完善“员额制”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真正建立司法权力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采购12套庭审语音转写系统,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即时生成庭审笔录,庭审记录方式将发生实质性变革。
三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按照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大排查大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把存在的涉诉信访矛盾隐患彻底查清,深入分析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塞漏洞,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反映诉求合理的要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要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要帮扶到位,违法上访的要依法处置到位,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便民利民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司法救助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深入开展法官下基层活动,使普法宣传走进百姓身边,服务群众日常生活。
五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好以“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的政法队伍整顿建设专项行动,狠抓日常管理,着力构建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明工作纪律,不断强化执行力,严格执纪问责,打造过硬法官队伍;多形式、多渠道强化培训,完善考核倒逼机制,全面提升干警素质;推进文化建设,增强干警法律信仰和职业尊荣。
六是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审判执行工作体系,在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和8个科技法庭的基础上,今年将完成警务指挥中心、1个科技法庭、6个便携式法庭的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促进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改革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切实把握司法改革新机遇,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集中力量推动法院工作实现全面发展,为建设美丽文明、富裕平安、和谐幸福莫力达瓦做出我们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