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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0年度莫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入数据库的函

访问次数: 457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旗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数量快速增长,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但其发展基础仍然薄弱、发展不均衡、还面临运行不够规范、与成员联结不够紧密、指导服务体系有待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农机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家庭农场的发展质量和整体水平,依据《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中农发〔2019〕18号)、《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莫旗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数据库创建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开展莫旗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数据库创建工作,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后承担涉农涉牧项目的重要依据。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摸底排查基础上,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持续开展“空壳类”新型经营主体专项清理。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成员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支持政策更加完善,示范社创建取得重要进展,辅导员队伍基本建成,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二)家庭农场:家庭农场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二、推荐申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此函通知到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1、农民合作社: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有农民社会化服务经验,成立满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财务账目规范,规章制度章程齐全,能够接受莫旗农科局监管。

对照《2020年度莫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评分表》(附件1)准备材料,评分表由合作社法人进行自评,签字(手印),盖合作社公章。对自评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合作社经乡镇工作人员核实,并对推荐相关资料和材料进行备案,评分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乡镇政府统一出具《关于推荐2020年度旗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函》(附件5)进行推荐。填写《旗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汇总表》(附件8)

2、家庭农场:从事种植、养殖、种养结合等生产经营活动。掌握较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技能,经过新型职业农民等培训。无经营违法不良记录。符合旗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填报《旗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附件4)法人签字(手印)盖公章,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对照《2020年度莫旗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评分表》(附件2)准备材料,评分表由家庭农场法人进行自评,签字(手印),盖家庭农场公章。对自评分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家庭农场乡镇工作人员核实,并对推荐相关资料和材料进行备案,评分表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乡镇政府统一出具《关于推荐2020年度旗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函》(附件5),填写旗级示范家庭农场汇总推荐表(附件7)。

(二)实地审核。我局组织专家组对推荐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审核,并实地到现场按照《2020年度莫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评分表》和《旗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评分表》进行评选。将评选结果在莫旗农科局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公布2020年莫旗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名单。

(三)推荐材料(材料全部放入新档案袋内)

1、农民合作社

(1)2020年度莫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评分表(60分以上)

(2)营业执照扫描件(成立两年以上)、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扫描件

(4)合作社农机具登记台账(附件6)

(5)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新型经营主体正式文件

(6)制度、库房、办公室、机具照片各五张

(7)2019年度工作总结1500字以上

2、家庭农场

(1)2020年度莫旗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评分表(60分以上)

(2)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情况报告;

(3)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证书或批文的复印件;

(4)土地草原承包合同或证书复印件,流转土地草原合同复印件;

(5)家庭农场资产、经营和收支情况复印件(2019年度);

(6)能够反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相关影像资料,图片电子版;

(6)家庭农牧场纳入名录系统管理的管理页面截图,纳入直报系统管理的手机APP认证截图;

(7)生产经营遵循的生产技术规程或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复印件;

(8)产品获“三品一标”认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9)家庭农场经营者获得的社会荣誉,以及其他奖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家庭农场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访宣传,或作为交流学习典型相关材料。

三、组织领导

新型经营主体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调整,认定资格有效期两年。

莫旗2020年度新型经营主体数据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延忠(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副组长:张晶波 (旗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吴耀义(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  鹏(旗农牧业机械化管理中心主任)

李吉元(旗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成  员:刘玲、姜连臣、何枫、陈广平、吕光锐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政府应对推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严把推荐申报关。于2019年11月30日前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将推荐材料报送到莫旗农科局政策法规改革股,不接受单独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刘玲  18047002143  

单位地址:莫旗农科局三楼政策法规改革股

咨询电话: 何  枫:18647014882

           陈广平:15049519158

           吕光锐:13848072596

此通知

附件一:2019年度莫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评分表

附件二:莫旗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评分表

附件三:关于推荐2020年度莫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函

附件四:旗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

附件五:关于推荐2020年度旗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函

附件六:农民合作社农机具登记台账

附件七:旗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汇总表

附件八:旗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荐汇总表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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