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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1036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各乡镇(办事处):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农牧厅、呼伦贝尔市通知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机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防范重点之一,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主成部分,做好农机安全监管工作事关全旗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各乡镇、办事处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列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乡镇主要领导为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在各村屯设立农机安全员,负责村内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帐、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指导农民机手维护保养好农业机械,保持农业机械安全设施齐全,有关于农机业务方面的要服从莫旗农机监理站安排,完成农业机械落户、驾驶员培训、考试、年度检验、教育宣传等工作。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查找事故隐患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乡镇、办事处要在每个村屯设有农机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并不定期更换内容,要有固定的有关农机监理方面的标语。每月组织农机站人员深入村屯、集市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次。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展示发生的农机事故警示图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上一次“平安农机”知识专题课。从而增强农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创造“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有效预防农机生产事故发生,努力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切实加强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培训

    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农机驾驶员活动室,并备有相关的学习教育材料,如中国农机化导报、中国农机监理、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驾驶员读物等。活动场所和学习资料要向村内群众开放。并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活动,聘请农机校老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讲解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农业机械维修保养等知识,各乡镇购买农业机械和近5年内购买购置补贴机械的驾驶员都要参加培训,持有驾驶证上岗证,每年每人培训学习必须达2次以上,并要有学习记录。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乡镇要组织农机站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并积极与交警、安监、运管等部门配合,加强对辖区内上道路农机的现场管理,及时掌握所在辖区路面动态,严厉查处农机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警示牌、无反光贴,无车箱放大号现象。劝阻农机驾驶员在夜间、雨雪天、冰冻路面不要上路行驶,加强对辖区内的重点道路各事故多发地段现场监管,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同时,各乡镇要做好农机安全事故的上报工作,凡是发生在本乡镇辖区内的重特大事故,要迅速上报旗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农业局,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五、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创新

    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协助做好全国“平安农机”示范旗的创建工作,完成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和验收工作,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在111线国道、主要交叉路口等危险地段安放警示牌,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建立了农机安全村管理制度、农机安全村领导小组制度,村内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台帐齐全、准确,设有专人负责、农业机械挂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达95%,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村民和小学生受教育面达100%,安全村设有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驾驶员之家),购置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资料,经常向农机手和村民开放,村内设有农机安全宣传栏、黑板报、固定式标语、交通安全须知告示栏以及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等。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旗政府决定成立农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孟达英(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张海泉(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田源山(农牧业局局长)

杜立明 (农牧业局局长、农机中心主任)

成  员:奚  冰(奎勒河镇副镇长)

        卢明东(红彦镇副镇长)

        鄂清涛(巴彦乡副乡长)

        郭英宇(哈达阳镇副镇长)

        于恩祥(额尔和办事处副主任)

        吴嫩图(腾克镇副镇长)

        萨  巍(登特科办事处副主任)

        云  水(尼尔基镇副镇长)

        潘志辉(汉古尔河镇副镇长)

        李宝旭(西瓦尔图镇副镇长)

        张瑞超(坤密尔堤办事处副主任)

        丛  崇(塔温敖宝镇副镇长)

        王  华(卧罗河办事处副主任)

        郭浩顺(阿尔拉镇副镇长)

        郭海涛(库如奇乡副乡长)

        王家木(宝山镇副镇长)

        杜学英(杜拉尔乡副乡长)

        郭  升(旗农机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郭生(兼),副主任:金东明、磊军,各乡镇(办事处)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岗位人员。

各乡镇每月把开展农机安全工作的情况以信息的形式上报莫旗农机监理站。

    邮箱:mqnjjlz@163.com    电话:13948302233

此通知

 

 

莫旗农牧业局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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