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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莫旗委党校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访问次数: 75 来源:党 校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旗委巡察一组于2017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对我校进行巡察。2017年2月8日巡察组对我校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此,我校高度重视,召开了校委(含支委)班子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学习,结合实际,对照问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纪律松弛、制度执行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二、整改工作的目标要求

严格按照旗委巡察组意见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宗旨,围绕“三大问题”“六项纪律”,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整改,真正把旗委巡察工作成果运用到推动党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

三、整改工作的内容及措施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行政领导班子未在党支部内任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无法准确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召开校委(含支委)班子会议,深入学习“一岗双责”相关制度,彻底扭转一手硬、一手软的思想认识。

二是严格程序做好改选工作。召开校委(含支委)班子会议,认真研究支部成员改选工作,按照党章相关规定,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提出人选,支部主要负责人(书记)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相关成员按照素质优秀、工作能力强的标准配齐配强。同时,按照组织程序完成好支部改选,并及时上报旗直工委批复。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树立正确的党建观,形成党政领导“一肩挑”机制,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有机统一,党校常务副校长是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不断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将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同步推进。

整改时限:即日起至3月初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人:迎春、吴敏清

(二)党的建设缺失问题。一是没有按照要求制定规范的“三会一课”计划,学习笔记不完整,内容不详实,学习流于形式;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对学习内容不具体,不透彻,组织生活会召开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各项制度要求。召开支委会,制定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书记亲自抓,支委成员分工协作,确保“三会一课”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每周安排一次全体党员学习,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和安排一次党课。党员学习、党日活动等要制定严格的纪律考勤制度,确保全体党员的参与率,确保党支部活动的严肃性。学习内容上,在认真组织学习好上级规定篇目的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好学习内容,确保学习达到实效。在开展党日活动中,要结合本校工作、结合党员思想状况、结合旗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到每月一主题、每月一内容,通过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提升党员思想境界。在学习过程中,要专设考勤簿、党支部学习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做到党员学习与业务学习分开,内容统一规范。

二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自觉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准则》规范和《条例》规定带头学、带头做、带头查、带头改,认真查找,举一反三。党员干部的学习要深入透彻,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真正查摆问题,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动真露短,存有辣味。

整改时限:即日起至3月初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人:迎春、吴敏清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党校接受监督的主动性有待加强。

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意识,狠抓思想建党。严格落实党校常务副校长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和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党支部要定期组织上好廉政党课。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党支部及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严格督查落实。

三是积极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各方面工作的监督,按照纪检组监督职责要求,重要会议、重大事项及时邀请纪检组参加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党校与纪检组定期沟通,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责任担当,将从严治党工作与教学科研主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教学主业与党建“两张皮”现象,将加强党的建设做为促进业务开展的有力保障,提升业务水平是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

整改时限:即日起至3月初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人:迎春、咸桂丽

(四)遵守六项纪律方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严谨、程序不够规范。部分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大额资金等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议题征询、民主决策表决、事项定夺公示、失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同时,要全程记录好执行过程,做到专簿记录、专人负责。

二是严格党员组织生活纪律。在开展党组织生活过程中,要强化组织纪律,严格考勤,无特殊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参加,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从根本上扭转对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细化日常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实施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杜绝职工迟到、早退现象。对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的职工,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由常务副校长批准。经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并办理请假手续备案,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建立公车管理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杜绝公车私用和非专人驾驶情况发生。建立全体教职工出入境管理制度,如个别教职工有出入境情况,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是做好校务工作记录。对重要事项等及时召开校务工作会议进行研究、商讨,专设记录簿,指定专人负责记录。

整改时限:即日起至3月初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人:迎春、咸桂丽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意识形态学习认识不够深刻,工作部署不规范,个别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概念理解不透彻,没有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实质。

整改措施: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党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校党支部8项责任,细化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旗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安排专任教师辅导讲解,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要义。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讲话和十九大会议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强化学习实效,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入脑入心,为党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打好思想理论基础。

整改时限:即日起至3月初完成整改任务

责任人:迎春、咸桂丽

四、整改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莫旗委党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长迎春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支部委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对旗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改联动。支部书记、常务副校长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要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层层抓落实,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实有回音。

三是严格督查问责。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加强督查,定期开会研究,及时督促纠正并上报巡察组,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相互推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整改情况按要求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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