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铲除安全隐患,各部门主任管理好本部门人员用电安全,如有事故由各部门主任负责,办公室人员安全用电必须注意以下安全用电事项:
一:便携式电器一般体积较小,散热性差,容易产生自燃事故,使用时应远离可燃物体,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二: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关闭办公室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各式充电器等用电设备开关及插座,上班时才能开启,做到人走关灯、关掉其它用电用具的电源开关。
三:不允许有下班后办公室无人,电灯、电脑、等用电设备之一却打开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处罚该责任人。
台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