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包括:1.新闻采访;2.记者采访在紧急情况下由单位车辆接送; 3.文件报送及领取、递送机密件等;4.其它工作需要的公务用车等。
第二章 日常管理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守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三超一越”(三超:超载、超速、超长、宽、高;一越:越过实线超车或行驶)。
(三)要爱护车辆,保持外观良好,内饰清洁。出车过程中,不得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不得将车乱停乱放。
(四)严禁“病”车上路行驶,出车前必须检查方向系统、刹车、车灯、喇叭、雨刮等是否正常,机油、冷却水、电池液、轮胎气压是否足够,注重运载过程的牢固性和安全性。
(五)行驶中应注意各部件总体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按规范停车检查,没检修好不能继续行驶。
(六)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车时不得吸烟、饮食、闲谈、使用手机等。
(七)完成出车任务后,须对车辆各部件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为下次出车做准备。
第三章 保养维护
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应至指定的维修点进行。保养维修发生的费用,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定点厂家提供的税务发票,将资金直接打至该厂家的银行账户上,禁止现金往来。车辆各类保险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费用应通过双方银行账户进行结算,税务发票入账。严格加油管理,所有公务用车应实行油卡加油。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私家车辆或外单位车辆加注燃油。油卡办公室进行办理和充值。油卡的日常保管,应由办公室负责,实行专人保管。如发现加油卡丢失应立即报告,并及时挂失处理,避免经济损失。
莫旗广播电视台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