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旗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培训班的通知
莫农牧发〔2012〕20号
各乡镇、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纪委、农牧办、监察厅、财政厅、农牧业厅、审计厅<关于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1]37号)和全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莫旗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旗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全旗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内容: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相关内容。
参加人员:各乡镇、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农服中心经管岗位人员1名,林业站人员1名,土地站人员1名,村党支部书记、报账员。
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共分二期,每期培训一天,当天上午8:30时到旗农民科技培训中心报到,具体期次安排为:
第一期,2012年4月9日,参加的乡镇、办事处:尼尔基镇、宝山镇、汉古尔河镇、阿尔拉镇、哈达阳镇、库如奇乡、额尔和办事处、坤密尔堤办事处、卧罗河办事处。
第二期,2012年4月10日,参加的乡镇、办事处:红彦镇、塔温敖宝镇、腾克镇、西瓦尔图镇、奎勒河镇、巴彦乡、杜拉尔乡、登特科办事处。
培训地点:旗农民科技培训中心
有关要求:
此次培训是为开展“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而组织的专题培训,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合理安排,确保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请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2年4月5日前报旗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吉元
电话:13754004111
传真:4613537
电子邮箱:moqijingguanzhan@163.com
莫旗农牧业局
201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