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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访问次数: 480 来源:农牧和科技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 字体大小: ]

关于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第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莫农牧发〔2012〕52号

医英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你所提出的问题在全旗各乡镇、办事处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影响了农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解决此类问题,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障全旗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旗委、旗政府对此类问题高度重视,各乡镇、办事处、旗农牧业局、旗信访局、旗司法局等相关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上做了大量的调处工作,并于2010年6月成立了莫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处理了一大批全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使一部分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得以有效解决,消除了许多信访隐患。

从今年春耕情况看,抢种争议耕地问题仍较为突出,甚至发生了奎勒河镇“5.12”殴斗事件,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说明此类问题仍需要我们认真地思考并加以解决。分析此类问题的发生原因,除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外,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不负责任、推诿扯皮、问题解决不到位、思想工作不到位、稳控不到位也是此类问题产生的重要因素,甚至有个别部门、乡镇、公安派出所领导对要求解决土地纠纷的群众讲“我们不受理跟土地有关的案件”、“我们不知道你的土地经营权究竟归谁,所以我们管不了”、“我们不管土地纠纷,我们只管治安案件,你们还没有发生案件,我们怎么管”等等一些推卸责任的言论,其实,我旗旗委早在2010年就对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侵犯土地经营权等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旗委办发[2010]29号),明确了对各类“抢种地”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但在文件执行过程中,由于个别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仍然存在“抢种地”的违法行为。

回顾以往的土地经营权纠纷调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土地经营权纠纷在全旗范围内均有分布,范围很大,仅靠某个部门或几个部门组成的办公机构难以满足当前工作需要,解决此类问题,涉及到村委会、乡镇政府、人民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农牧业局、土地局、法制办等多个单位和部门,不仅要解决现实矛盾,还要分析深层次原因,从完善落实土地承包政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疏通矛盾解决渠道、落实责任追究制等多方面入手制定“治本之策”,才能真正解决根本问题。

签发人:田源山

承办人:安  枫

电话:4612442

 

 

莫旗农牧业局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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